X至宝圩公路改扩建工程 略会资本X(PPP)项目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第1号补遗书
(政府采购编号:BLZC2017-G10-1219〈重〉)
现对X至宝圩公路改扩建略会资本X(PPP)项目招标文件(重新招标)(以下简称“招标文件”)的补充与修改通知如下,略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本补遗书共1页。
一、招标文件的补充与修改
1、招标文件第101页,“第四章投资协议、略会资本X项目合同的第略会资本X项目合同‘B略会资本X项目合同条款’第16.2款”以下文字内容:“16.2锁定期内,如略会资本方需要,可以转让股权,但必须获得X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转让股权且引进的股东数量不得多于2家,略会资本方应持有最低35%及以上比例的控股股权,略有招投标文件的要求和承诺。”
修改为:“16.2锁定期内,如略会资本方需要,可以转让股权,但必须获得X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转让股权且引进的股东数量不得多于2家,略会资本方应持有最低35%及以上比例的股权,略有招投标文件的要求和承诺。”
招标人:X略
招标代理机构:广略有限公司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