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4日—12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3-12-1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4日-12月10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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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榆 (略)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略) 生态环境局办结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情况公告(2023.12.11)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审批时间 | 批准文号 |
1 | 左权县 (略) 左权县紫会村粉煤灰土地整治建设项目 | 左权县 | 2023/12/7 | 市环函〔2023〕358号 |
2 | 和顺县 (略) 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土地整治项目 | 和顺县 | 2023/12/7 | 市环函〔2023〕359号 |
3 | 山西 (略) 煤研石综合治理及土地复垦(郭壁沟)项目 | (略) | 2023/12/7 | 市环函〔2023〕360号 |
市环函〔2023〕358号左权县 (略) 左权县紫会村粉煤灰土地综合整治建设项目.pdf
市环函〔2023〕359号和顺县 (略) 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土地整治项目.pdf
市环函〔2023〕360号山西 (略) 煤矸石综合治理及土地复垦项目(郭壁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