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迁扩建)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项目名称: (略) (迁扩建)
编制单位:东莞市 (略)
2022年04月
2022年04月18日, (略) 根据 (略) (迁扩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 (略) 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东莞市凤岗镇 (略) (略) (略) 房
规模:项目总投资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 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迁扩建后总投资450万元,占地面积3380m2,建筑面积4880m2。项目主要从事PCB板、连接线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PCB板1000万个/年、连接线2000万条/年。
2、环保审批情况
(略) (迁扩建)位于东莞市凤岗镇 (略) (略) (略) 房, (略) (略) 卫星坐标:北纬22°46’ *** ”;东经113°46’ *** ”。公司于2018年4月委托海南深 (略) 编制《 (略) (迁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环评报告于2018年05月24日通过东莞 (略) (略) 审批, (略) 为东环建〔2018〕 (略) 。
3、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 万元,占总投资的3%。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只针对废气、生活污水、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在验收范围内。
二、项目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范围内工程建设内容与环评初阶段规划内容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项目环保设施执行情况
经现场检查,项目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关于 (略) (迁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18〕 (略) )具体如下:
表1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表7-1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
项目 | 内容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达标情况 | 落实 情况 |
废气 | 点焊工序 | 焊接烟尘 | 加强车间机械通风 | 其厂界浓度未超过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已落实 |
焊锡工序 | 锡及其化合物 | 收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 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限值 | 已落实 | |
成型工序 | 非 *** 烷总烃 | 收集后引至U (略) 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 排放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已落实 | |
废 水 | 生活污水 | CODcr BOD3 SS NH3-N | 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略) 区原有的 三级化粪池) | 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已落实 |
固废 | 一般工业固废 | 边角料、次品、锡渣 | (略) (略) 理 | 符合环保相关要求 | 已落实 |
危险废物 | 废油墨桶、废抹布 | 交 (略) 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 符合环保相关要求 | 已落实 | |
生活垃圾 | (略) 门定期清运 | ||||
噪 声 | 厂界噪声 | 设备运行噪声、机械通风噪声 | (略) 、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以及墙体隔声、距离衰减 | 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3类标准 | 已落实 |
空压机噪声 | 空压机置于专用机房,并采取防震、隔声、消声措施等 | 已落实 |
因此,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在有效落实以上措施下, (略) 产生的污染物不会对项目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四、项目验收监测情况
经监测单位对项目污染物排放进行验收监测,达到相关环保标准。
五、验收结论
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经批准后,其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基木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文件要求,且满足“三同时”要求,验收监测报告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验收组同意我单位建设项目通过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建议和要求
1、建设单位应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污染物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积极配 (略) 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3、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要求,定期组织演练。
4、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略) :https:/ ***
3、公示期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与
下单位联系: (略)
联系人:徐建辉
联系电话: ***
(略)
2022年0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