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梓山湖 (略) :
你公司报送的《 (略) 咸安区梓山湖新城民宿产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涉周叶芳水库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已收悉。经审查,该报告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决定准予行政许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专家评审意见,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略) 咸安区梓山湖新城民宿产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项目代码:2307-*-04-01-*)建设内容包括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和景观改造工程两大板块。其中,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规划用地62.46亩,广场*m2、停车场3940m2、绿化景观8920m2、5. (略) 长1850m。
景观改造工程:景观改造总面积*m2,其中:重点节点景观改造*m2、园林景观改造*m2、水库景观改造*m2、坑塘景观改造*m2。
项目建设涉及周叶芳水库管理面积2944.44m2,项目的建设对防汛抢险产生影响较小,对第三者合法水事权益没有影响。
二、总体评价
《评价报告》采 (略) 线可行,采用的基础资料可靠,分析方法基本正确,结论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洪水影响评价有关要求。
三、防洪评价方法
1.基本同意洪水影响分析计算。
2.基本同意洪水影响分析评价。
3.基本同意《评价报告》的主要结论和补救措施。
水库库内扩挖:本项目将民宿产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与梓有集民宿宿集项目所涉及库容情况统筹考虑,在水库左库尾,扩挖长度70.0m,宽度32.0m,底部高程36.00m。恢复水库库面面积2312m2,恢复水库库容1815m3,恢复兴利库容672m3,恢复防洪库容1143m3。
溢 (略) 下排洪涵:溢 (略) 下改建成砼过流方涵,净空尺寸为长2.5m,高1.5m,宽3.5m,底板及两侧墙厚30cm,过路板厚25cm,过洪流量2.15m3/s。
水库下游排洪渠:坝下设200m长排洪渠,过洪流量3.0m3/s。
四、基本同意评价结论
你公司要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和防洪补救措施,应严格按审定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内容及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开工前须将批准文件和施工安排报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后,方可开工
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应加强监管,开挖的土石方不得堆放在水库滩涂地上,影响水库行洪。工程施工应避开主汛期,为确保汛期防洪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必须接受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的监督检查,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清理施工场地,恢复水库(库岸)原貌,以便于水库行洪畅通。工程涉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和其它部门管理事项,由你单位负责协调解决。
六、在正式开工前,你单位(建设单位)应将施工方案向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报备,主动配合水利主管部门对施工的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竣工验收前,应组织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应邀请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七、本文件有效期限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期满后,若拟建工程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取得国家有关部门审批、核准的,本文件及其《评价报告》自行失效。工程建设过程中若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设计方案减轻或消除洪水影响措施等有较大变更的,应重新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并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
八、建议
1.协助水库管理单位加强水库管理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水库内筑坝拦汊,分割水面。同时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协助清理周叶芳水库岸线的违建设施;
2.建设单位应按消除或减轻建设项目对周叶芳水库洪水影响的措施要求,落实到位;
3.水库、渠道水域内,禁止下列活动:①直接或间接排放污水、油污和高效、高残留的农药,洗涤污垢物体,浸泡植物等。②围栏、围网养殖,投放肥(粪),施用有害鱼药。③ (略) 具及毒鱼、炸鱼、电鱼等违法捕捞行为。④倾倒垃圾、堆放、存储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⑤倾倒砂、石、土。⑥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
4.禁止直接向水库排放污水、污物。确需向水库排放污水的,必须采取污水处理措施,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验收达到排污标准后方可排放。水库管理单位应当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定期检查,发现未达到排污标准的,限期采取处理措施;逾期拒不采取处理措施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5.做好环境友好宣传,定期清理水库杂物;
6.明确土方开挖量、土方回填量、工程占用正常蓄水位以上库容,不得缩小周叶芳水库死库容、兴利库容及调洪库容;
7.为确 (略) 的畅通,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减小施工 (略) 的影响。应尽量避免超重、超载车 (略) ,如果无法避免,施工结束后对于受损堤身应按原貌或原标准进行恢复;
8.施工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做好施工场地的恢复;禁止在水库范围内弃土弃渣,防止侵占水库库容。
为确保防汛安全,业主单位湖北省梓山湖 (略) 必须服从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整体防洪调度。
(略) 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