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有机固体废弃 (略) 置中心(1200td污泥喷雾干化焚烧项目)预处理 (略) 理系统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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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略) 有机固体废弃 (略) 置中心(1200td污泥喷雾干化焚烧项目)预处理 (略) 理系统扩建工程项目 | 农安县龙王乡永久村 | (略) 有机固体废弃 (略) 置中心 | 吉林省中环 (略) | 2024年12月23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
(略) 有机固体废弃 (略) 置中心(1200td污泥喷雾干化焚烧项目)预处理 (略) 理系统扩建工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