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家电、手机、电动自行车经销商:
为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措施, (略) 人民积极参与、充分享受家电、手机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补贴,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将 (略) 范围开展2024年家电、手机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现就参与商家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征集,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8月30日。
2、报名方式:全市范围内所有商家均可在所辖县(区)商务部门进行申报(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经县(区)商务部门初 (略) 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审核通过并面向社会公示,原则上公示后,符合条件的商家参与资格有效期截至“以旧换新”活动结束;另本着一视同仁、诚信经营、能进能出的原则,后续将持续征选其它符合条件的商家参与。
二、参与商家要求
1、参与商 (略) 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纳税统计,有线下实体经营场所,正常开展家电、手机及电动自行车主营业务;具备完善的仓储、配送、安装、调试、维修保养、逆向物流、废旧回收等售后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
2、参与商家须依法诚信经营,积极主动配套优惠服务,管理规范、服务优质、资信良好,具备规范的出入库管理制度,能够按要求建立销售台账资料;具备防范消费者骗补、套补行为和协调处置补贴相关纠纷诉求的能力;遵守消防、安全、环保相关规定。
3、参与商家须同意签订承诺协议,承诺严格执行本次补贴活动规则,遵循活动实施方案(细则)开展工作;承 (略) 、县商务部门大力推进“以旧换新”活动开展;承诺坚决杜绝发生以次充好、先涨后降、虚标能耗、伪造手续等骗补套利等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违法行为,活动中一经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立即清退。
三、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商家参与活动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在“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商家《信用信息报告》、本地银行打印的商家及法人征信报告,公安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4、保证货源充足、供应及时和具备完善的送货、安装、调试、维修等售后服务体系证明材料;
5、参与以旧换新活动承诺书(附件2);
6、关于防范消费券承兑风险的承诺函(附件3);
以上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须标注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其他事项
1、大力宣传造势,助力活动开展。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动员辖区符合条件的商家报名参与活动,充分调动和利用社区资源,宣传造势提升活动知晓率和参与度;参与活动商家要充分利用相关微信公众号、快手抖音直播号、商户门店宣传物料等各类宣传媒介大力开展宣传推广,助力活动顺利高效开展,促使人人都能享受政策红利。
2、严惩投机钻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防范和阻止虚构信息领券、消费券套现等不法行为发生, (略) 局定期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开展检查,加强对参与活动商家的监管,确保活动依法依规开展。参与活动商家要按要求签订承诺协议,做到诚信经营、严于律己,确保证件信息、刷卡信息、销售发票等信息真实性,不从事弄虚作假、违规促销等违规行为。
3、做好废旧家电处置,杜绝次生问题发生。参与活动商家要具备相应废旧家电仓储回收处置能力,制定回收处置流程方案,交有资质的正规回收处理商家拆解处理;要提供家电、手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证明,按要求填报“以旧换新”信息、台账, (略) 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做到收旧、处置闭环管理,不得私自进行拆解或翻 (略) 场,确保不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等次生灾害。
4、落实工作要求,严肃财经纪律。参与活动商家必须积极配合开展绩效评价、资金审计等中期评估工作,对补贴兑付、账务核对、票证管理等情况开展自评自查,提交“以旧换新”信息台账、“收旧”协议(凭证)及旧家电、手机、电动自行车照片(每件提供至少2张能显示旧家电、手机、电动自行车特性的照片)、单位证件复印件、新家电、手机、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复印件和垫付补贴凭证等纸质资料。
本公告最终解 (略) 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所有。
报名联系电话及咨询热线:
(略) 商务和投资促进局0953-*
利通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0953-*
红寺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0953-*
(略) 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0953-*
盐池县工信商务局 0953-*
同心县工信商务局 0953-*
附件:
1.商家参与活动申请表;
2.参与以旧换新活动承诺书;
3.关于防范消费券承兑风险的承诺函。
(略) 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