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定发展我县粮食生产,鼓励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4〕3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南陵县2024年省级粮食(水稻)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补贴实施方案。经主体申报、镇级审核公示、县级汇总,共计申报总面积*.945亩,县 (略) (略) 成立验收小组,于2024年10月8日至10月18日对各镇申报主体进行核查验收,验收总面积*.945亩,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4日—11月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县 (略) 反映,联系电话:0553—*。
附件:2024年省级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补贴面积验收公示表.xlsx
南陵县 (略)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