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顺德区工会法律服务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工会法律服务,是指经由区总工会委派的顺德区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员,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因履行职责而权益受损的工会工作者,以及有法律服务需求的工会组织,免费提供下列形式的法律服务:<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
(二)代理劳动仲裁、诉讼、申请执行;
(三)担任企业工会法律顾问;
(四)协助企业工会开展集体协商;
(五)开展重大劳资争议案件的调停、调解。
顺德区工会法律服务的受理范围
(一)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略) 受理范围的劳动争议案件;
(二)工会工作者因履行职责而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案件;
(三)工会组织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案件;
(四)受区总工会委派,担任企业工会法律顾问,对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的审查;
(五)受区总工会委派,为企业工会开展集体协商提供法律服务;
(六)受区总工会委派,参与职工群体性事件处置。
劳动者申请工会法律服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基本证据证明自身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二)有基本证据证明自身的劳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三)劳动争议案件管辖地可以在顺德区;
(四)劳动争议未超过仲裁、诉讼时效;
(五)申请人月工资收 (略) 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对于具有较大社会影响,或者疑难复杂、具有代表性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者提出申请,但不符合以上全部条件的,区总工会可以视情况决定是否提供工会法律服务。
对于下列案件,免予审查申请人的经济收入条件:
(一)劳动者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
(二)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劳动者申请工会法律服务的;
(三)工会工作者因履职而受到权益侵害的;
(四)涉及劳动者5 人(含)以上的群体性劳资纠纷案件;
(五)工伤事故中附带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死亡或重伤)案件。
材料提交
劳动者申请工会法律服务,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工会法律服务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工会会员证或其他能够证明个人身份的证明材料,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人经济收入状况申报表;
(四)与所申请法律服务事项相关的事实证明、证据等材料。
提交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区、镇街总工会工作人员或接访律师代理填写,并经本人签字。
工会工作者和工会组织申请工会法律服务,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工会法律服务申请表》,并加具所属工会委员会意见(对因履职遭受侵权的工会工作者可只提供《申请表》);
(二)个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工会组织提供工会社团法人资格证复印件;
(三)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相关证据材料;
(四)区总工会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首问律师代理负责制
工会法律服务窗口受理的案件,一般实行首问律师代理负责制,即除非出现规定的回避情形,由初审律师自动担任该案件涉及劳动仲裁、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等程序的代理人。初审律师每年办案量达到一定数量后,由区总工会另行委派其他律师团成员开展法律援助服务。
申请程序
劳动者、工会工作者、工会组织申请工会法律服务,可以到区镇两级总工会、区总工会设 (略) 诉讼服务中心以及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会法律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劳动者申请工会法律服务,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工会法律服务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工会会员证或其他能够证明个人身份的证明材料,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人经济收入状况申报表;
(四)与所申请法律服务事项相关的事实证明、证据等材料。
提交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区、镇街总工会工作人员或接访律师代理填写,并经本人签字。
工会工作者和工会组织申请工会法律服务,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工会法律服务申请表》,并加具所属工会委员会意见(对因履职遭受侵权的工会工作者可只提供《申请表》);
(二)个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工会组织提供工会社团法人资格证复印件;
(三)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相关证据材料;
(四)区总工会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区总工会应自收到工会法律服务申请材料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的,在审查期限内办理律师委派手续。对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补齐所需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未按要求补齐的,视为撤销申请。
联系咨询方式
职工权益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