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关 (略) 运行管理服
务平台(二期)建设项目-第一期(城管册)
初步设计(含概算)的批复
(略) 管理局 :
你单位报来《长汀县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 (略) 投资项目代码为:2211-*-04-04-*。经研究,原则同 (略) 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二期)建设项目-第一期(城管册)初步设计(含概算)。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设计方案:原则同 (略) 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二期)建设项目-第一期(城管册)初步设计(含概算)方案。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略) 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含应用体系、数据体系、基础环境、基础平台等)。
三、建设应用要求:
(一)按照《 (略) 大数据发展条例》、《 (略) 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57号)、《 (略) 政务数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78号)、《 (略) 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政务数据共享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数字办〔2019〕12号)、《 (略) 级政务数据汇聚接入技术规范》等规定要求,及时将本项目的相关 (略) 政务数据汇聚平台登记、汇聚、更新,实现应汇尽汇。
(二)按照《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抓好项目建设应用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涉及项目相关标准,与省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衔接。项目建设单位应落实资产管理、安全使用等方面工作要求。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及来源:项目投资估算1772.6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47.86万元、装备和服务采购241.5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6.66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56.63万元。建设资金来源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业主依法依规自筹,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五、请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项目建设内容,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严格落实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建设资金,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严格执 (略) 有关节能管理规定,确保项目尽快建成发挥效率;请严格依法依规并根据《 (略) 信息化工程项目招投标行政监督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附件: (略) 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二期)建设项目-第一期(城管册)概算汇总表
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13日
抄送:有关县领导,县府办、自然资源局、数字中心、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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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设计(含概算)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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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计方案:原则同 (略) 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二期)建设项目-第一期(城管册)初步设计(含概算)方案。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略) 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含应用体系、数据体系、基础环境、基础平台等)。
三、建设应用要求:
(一)按照《 (略) 大数据发展条例》、《 (略) 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57号)、《 (略) 政务数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78号)、《 (略) 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政务数据共享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数字办〔2019〕12号)、《 (略) 级政务数据汇聚接入技术规范》等规定要求,及时将本项目的相关 (略) 政务数据汇聚平台登记、汇聚、更新,实现应汇尽汇。
(二)按照《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抓好项目建设应用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涉及项目相关标准,与省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衔接。项目建设单位应落实资产管理、安全使用等方面工作要求。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及来源:项目投资估算1772.6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47.86万元、装备和服务采购241.5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6.66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56.63万元。建设资金来源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业主依法依规自筹,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五、请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项目建设内容,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严格落实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建设资金,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严格执 (略) 有关节能管理规定,确保项目尽快建成发挥效率;请严格依法依规并根据《 (略) 信息化工程项目招投标行政监督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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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长汀县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 (略) 投资项目代码为:2211-*-04-04-*。经研究,原则同 (略) 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二期)建设项目-第一期(城管册)初步设计(含概算)。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设计方案:原则同 (略) 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二期)建设项目-第一期(城管册)初步设计(含概算)方案。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略) 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含应用体系、数据体系、基础环境、基础平台等)。
三、建设应用要求:
(一)按照《 (略) 大数据发展条例》、《 (略) 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57号)、《 (略) 政务数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78号)、《 (略) 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政务数据共享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数字办〔2019〕12号)、《 (略) 级政务数据汇聚接入技术规范》等规定要求,及时将本项目的相关 (略) 政务数据汇聚平台登记、汇聚、更新,实现应汇尽汇。
(二)按照《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抓好项目建设应用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涉及项目相关标准,与省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衔接。项目建设单位应落实资产管理、安全使用等方面工作要求。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及来源:项目投资估算1772.6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47.86万元、装备和服务采购241.5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6.66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56.63万元。建设资金来源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业主依法依规自筹,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五、请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项目建设内容,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严格落实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建设资金,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严格执 (略) 有关节能管理规定,确保项目尽快建成发挥效率;请严格依法依规并根据《 (略) 信息化工程项目招投标行政监督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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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计方案:原则同 (略) 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二期)建设项目-第一期(城管册)初步设计(含概算)方案。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略) 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含应用体系、数据体系、基础环境、基础平台等)。
三、建设应用要求:
(一)按照《 (略) 大数据发展条例》、《 (略) 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57号)、《 (略) 政务数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78号)、《 (略) 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政务数据共享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数字办〔2019〕12号)、《 (略) 级政务数据汇聚接入技术规范》等规定要求,及时将本项目的相关 (略) 政务数据汇聚平台登记、汇聚、更新,实现应汇尽汇。
(二)按照《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抓好项目建设应用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涉及项目相关标准,与省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衔接。项目建设单位应落实资产管理、安全使用等方面工作要求。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及来源:项目投资估算1772.6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47.86万元、装备和服务采购241.5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6.66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56.63万元。建设资金来源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业主依法依规自筹,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五、请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项目建设内容,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严格落实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建设资金,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严格执 (略) 有关节能管理规定,确保项目尽快建成发挥效率;请严格依法依规并根据《 (略) 信息化工程项目招投标行政监督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附件: (略) 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二期)建设项目-第一期(城管册)概算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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