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略) 市 (略) 区五四路235号天骊大厦二层2E单元招租。租赁期限2年,第一年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3322元,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月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5%。租金按月结算,租赁履约保证金为2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 (略) 市 (略) 区五四路235号,楼层总数:18层,所在楼层:第二层,建筑面积:107.16平方米(其中共有面积21.87平方米),简单装修。产权证、土地证已办理。原租赁合同到期日为: * 日,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以实际看样为准。
三、租赁用途:住宅。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2.5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房产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房产现有的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不提供装修免租期。
2、原承租方需结清租金和水电费等费用后方可参加竞租。
3、承租方需守法经营, (略) 及门前卫生。
4、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 (略) 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 (略) 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期间承租 (略) 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及公摊费用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6、水电费按供应单位确定的住宅用电,用户单价结合大厦水电耗损等综合定价收取。
7、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8、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9、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 (略) 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10、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若原租方成交则租赁期限将接续原租赁合同的到期时间签订。
六、竞价方式:网络一次报价。
七、公告期限: * 日— * 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 日, (略) )。
报名截止时间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 (略) 期间到 (略) (略) 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 *** 、 *** 、 *** ;
联系人:陈女士、吴小姐、林女士;
地址: (略) 市湖东路152号 (略) 大厦A座二十二层。
附: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 ***
名称
(略) 市 (略) 区五四路235号天骊大厦二层2E单元招租
挂牌价
0.3322万
保证金
2.5万
挂牌开始日期
***
挂牌结束日期
*** 0:00:00
是否延牌
是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
地址
(略) 市湖东路152号 (略) 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