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展会安检保安服务(含配套设备租用) (略) 单一来源采购, (略)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并邀请其他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 (略) 登记。
一、该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
1.只能从 (略) 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 (略) 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 (略) 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二、拟采购内容
供应商应根据《关于举办第十一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略) 联企业[ * 号),做好相关工作。 (略) 响应以下内容:(★为必须响应内容)
(一)服务项目内容与要求
1、采购人向供应商采购展会安检保安服务及配套设备租用服务,主要包括租用安检设备:通道式X光射线安全检查设备10套及配套服务人员; (略) 李包裹X光射线检查设备1套及配套服务人员;安检门设备17套及配套服务人员。
2、保安服务地点/区域: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3、保安服务期限:第十一届中博会期间,具体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确定。
(二)需要明确的事项
1、由投标供应商免费为服务人员提供住宿(含住房、床铺、简单的家具/家电及正常使用水电费);
2、由投标供应商为服务人员提供工作餐和饮用水。
3、由投标供应商负责安检设备的运输、安装和拆卸及服务人员的交通往返。
4、服务人员统一穿着保安员制服。
(三)供应商的其他要求
1. 在 (略) 区具有安保服务能力的专业合法保安服务企业。
2. ★ (略) 参与安保服务工作,且与海 (略) 及上级公安机关有过长期 (略) 经验的保安服务企业。
三、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机构。
3. 供应商是经过 (略) 省公安厅和 (略) 市 (略) 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允许 (略) 群众性保安防范的机构,提交证明材料复印件。
4.供应商须提供2011年以来举办广交会或中博会或类似规模展会的安保服务经验并附证明文件(成交通知书或合同或验收报告复印件)。
5.供 (略) 在地有稳定的服务机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拟定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五、公示时间
1.自 * 日- * 日。登记截止时间 * 日16:00( (略) 时间)。
2.供应商报名时请按资格条件要求提交相应复印件。登记地址: (略) 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楼810大厅,吴先生。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国际中小企业 (略)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 ***
传真: ***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