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夏县人民政府批准,夏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加价 幅度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限高(米)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B*-1 | 瑶峰镇小郭村 | 13333 | 工业用地 | 50年 | ≥0.7 | ≤36 | ≥30 | ≤20% | 400 | 3 | 400 |
B*-2 | 瑶峰镇小郭村 | 21491 | 工业用地 | 50年 | ≥1.0 | ≤20 | ≥30 | ≤20% | 644.8 | 5 | 644.8 |
备注: 以上宗地均以“标准地”方式出让,控制性指标为:1、投资强度:≧260万元/亩;2、亩均税收标准≧1.45万元/亩;3、能耗控制标准:单位GDP能耗≦0.332吨标准煤/万元;4、容积率≧0.7、≧1.0;5、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V类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级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行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只能单独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日至**日,到夏县不动产交易中心(夏县八一街行政集中办公区1号楼2层243号)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日至**日,到不动产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日12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夏县自然资源局会议室;挂牌时间为:**日9时至**日9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口头、电子邮件和邮寄报名。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三)本次挂牌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价款中含耕地占用税,不含契税等税费,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到相关部门缴纳。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资料。
八、保证金的缴纳
开户名:夏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开户行:夏县农村 (略)
账 号:**
行 号:*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夏县八一街行政集中办公区1号楼2层243号
联系电话:*
联系人:马先生
夏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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