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出租标的物以实物现状对外出租,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出租资产实际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意向承租方报名视为其对出租资产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不影响本次出租及租赁价格。
2、租赁期限为5年,租金按年支付,装修免租期2个月,履约保证金(押金)为6个月租金,租金从第二年起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承租方报名保证金在扣除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收取的相关服务费后剩余金额转为首期交易价款。
3、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使用用途。若需改变,须事先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经营所需的报批手续。否则,出租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租赁合同,立即收回租赁房屋,且承租方应当承担租赁合同约定的全部违约责任。
4、租赁合同有效期限内,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对该租赁房屋进行转租、分租等。承租方违反租赁合同约定进行转租的,出租方有权随时解除租赁合同,并立即收回租赁房屋,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和全部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该房屋及原有的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属均归出租方所有,若是承租方因租赁期间添加的设备设施不可拆卸或拆卸后将失去使用功能,合同期满时承租方不得拆卸该添加物,租赁期限届满或租赁合同终止、解除后,该添加物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需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承租方使用。出租方有权对房屋和设施进行维修保养(须提前3天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全力协助。
6、承租方使用租赁房屋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且不限于:水电气费、卫生费、装修费等一切费用及债务和纠纷等)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7、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需将装修方案、图纸报出租方审核,装修方案需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开展装修,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房屋;如因承租方装修未按照方案实施,造成房屋损失的,承租方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8、承租方租赁出租方房屋不得从事娱乐业,包括网吧、酒吧、歌舞厅等;不得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包括赌博、吸毒贩毒、卖淫嫖娼、窝藏犯罪人员、留置管控及劝返人员、窝藏和销售赃物等。经出租方发现,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房屋。
9、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卫生、绿化、秩序)、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10、租赁期间,承租方应服从政府和出租方关于疫情、安全生产、消防责任的要求及管控,积极配合各项管理;如因承租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出租方有权终止本租赁合同,收回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房屋。
11、因不可抗力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租赁合同自行解除,使双方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出租方退还承租方未使用房屋时间段的租金,出租方不对承租方的装修承担赔偿及补偿责任。
12、因本地政策需要、政府 (略) 政要求需拆除或改造承租方已租赁的房屋,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承租方实际使用时间计算,退还未使用房屋时间段的租金。
13、出租方因对房屋改建、重建必须提前6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提前退租,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并偿付出租方1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以当年房租为标准)。
14、租赁合同期满,如承租方有意向续租,则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在采取公开招租时,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15、标的查看联系人:李洋 联系电话:*
16、具体内容详见《租赁合同》样本。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