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略) 2024年危险废物外委处置服务(二次)原标段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锦西石化公司2024年危险废物外委处置服务(二次)原标段六项目已由中国石 (略) (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生产费用,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种类及规模: (略) 2024年危险废物外委处置服务,结算时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2.2服务地点: (略) 。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4技术性能指标:使用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方式和设施运输、贮存、利用、处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2.5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要求,依法合规处置,对危险废弃物处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运输过程符合(交通部令[2013年]第2号)《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要求、(HJ2025-2012)《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要求;并参照环境保护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等国家法律及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进行处理处置。不能造成污染及扰民事件。
2.6招标范围: (略) 2024年危险废物外委处置服务
2.7标段(标包)划分:1个标段,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1)分析废液(HW03 900-002-03),分析废液预计3吨;
2)废灯管(HW29 900-023-29),预计0.5吨;
3)废硒鼓(HW12 900-253-12),预计0.3吨;
4)活性炭(HW49 900-039-49),预计1000吨;
5)废树脂 (HW13 900-015-13),预计240吨;
6)电子废弃物(HW49 900-045-49),预计10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3投 (略) 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的危险废物处理量应大于本项目的所需处理数量;同时具有HW03 900-002-03、HW29 900-023-29、HW12 900-253-12、HW49 900-039-49、HW13 900-015-13、HW49 900-045-49 六类危险废物处理资质。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cn)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当日,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中国石 (略) 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
3.5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所投标段处理危险废物至少4项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和发票原件扫描件,合同中必须包含:封面、签字页、所处理的危险废物明细等内容的关键页。
3.6投标人须具有危险货物类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若投标人没有运输资质,须提供与有危险货物类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单位所签订的合同逐页扫描件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运输车辆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及机动车行驶证,经营范围: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提供车辆行驶证扫描件);驾驶员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危化品运输机动车驾驶证(提供车辆驾驶员驾驶证扫描件)。
3.7投标人应指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环保设施、劳动保护用品配置的监督工作,作业期间全程进行监护。(提供作业方案、专职安全管理人 (略) 签订的劳务合同和2023年5月至11月保险缴费证明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3.8投标人需制定处置利用、运输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施工过程中因突发情形造成泄漏污染环境事故时,投标人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采取可行措施消减污染危害;如出现运输过程中的泄漏、污染等污染环境事项,相关责任和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需提供应急预案)
3.9投标人需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
3.9.1招标人如需要拉运转移危险废物,提前告知中标人运输日期和所需运输车辆数量,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72小时内,必须保证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到达招标人指定的现场,疫情影响等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3.9.2中标人须协助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转移审批手续完成时限为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如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转移审批手续,中标人应及时通知招标人,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文字版证明材料;
3.9.3中标人在转运、处理利用过程应符合法律规定的技术标准,实施无害化安全处理利用,不得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造成环境污染及安全事故的,应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不得转移给第三方,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如出现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填埋危险废物等不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3.10投标 (略) 外企业,需承诺40天 (略) 生态环境 (略) 转移处置手续。(需提供承诺)
3.1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起未出现因自身原因造成使用方发生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且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可能影响本次合同履行的法律纠纷,未 (略) 通报(复检合格恢复交易的除外), (略) 、锦西石化黑名单,未被行政部门处罚,以及在石油石化装置中无不良业绩记录,(以上情况需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
4.1(B)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8日17时至2024年1月3日24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②登录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http://**)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
③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为每套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可在订单详情中通过微信扫码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6.3,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投标人用户手册,并按照相关操作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操作,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6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保证金电汇账号:
(操作路径:登录http://**→个人中心→订单列表→订单详情→投标保证金详情)。
5.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1月9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上发布。(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 (略) (略) | 招标机构:中国 (略) |
地址: (略) 新华大街42号 | 地址: (略) 皇姑区泰山路21号 |
邮 编:* | 邮 编:* |
联系人:张维新 | 联系人:李明庚 范涵冰 |
电话:0429-* | 电话:024-* |
电子邮件: *@*ttp://** | 电子邮件:*@*ttp://**/ *@*63.com |
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