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近期拟公开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拟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拟出让宗 (略) (略) , (略) (略) , (略) ,南至国有土地,北至国有土地,总面积9257.69平方米(合13.89亩),拟出让面积7812.74平方米(合11.72亩),规划用地性质为社会福利用地,出让年期50年,主要规划用地条件:容积率≤2.5,建筑密度≤35%,绿地率≥40%,建筑高度≤40米。其它规划条件按照《规划条件通知书》(编号:(略)TJ(略))执行。
二、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2月19日。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用地申请。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申请书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 (略) 书面提出用地申请,我局将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该宗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 (略) 书面提出用地申请,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联系方式:
地址: (略) (略) 政府5201房间
联系单位: (略) 自然资 (略) (略)
邮政编码:(略),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王先生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