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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金风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新疆恒升 (略) 编制的《达坂城新型建筑产业园区“源网荷储”一体化微网碳中和智慧园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自治区环境保护管理之规定,经2022年6月6日 (略) 务会研究和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投资 *** 万元(环保投资72万元),在位于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新型建筑产业园及建筑新材料产业园建设达坂城新型建筑产业园区“源网荷储”一体化微网碳中和智慧园区项目。本次建设1台单机容量2.0MW的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建设35kv箱式变压 (略) ;建设700kWp分布式屋面光伏系统,铺设在金风科技 (略) 厂房屋顶;建设0.3MW/0.33MWh磷酸铁锂储能系统,项目总装机容量为3MW, (略) 发电能由金风科技 (略) 全部消纳。项目生活设施依托金风科技 (略) 现有设施,不新增。项目其他建设内容需另行履行环评手续。
二、要求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做好污染预防和控制工作。
(一)做好施工期扬尘污染控制,项目建设过程中须严格按照《乌鲁木齐市防治扬尘污染实施方案》要求做好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做到施工工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运输散装物料车辆必须进行封闭,土方开挖施工须避开大风天气。
(二)在施工、风电机组安装检修过程中,车辆须在 (略) 上行驶, (略) 碾压,严禁随意开辟便道、破坏区域内植被, (略) 部风蚀、造成水土流失。
(三)工程弃方 (略) 路基和场地平整,多余弃方按规 (略) 置;施工结束后,对所有施工迹地要进行清理、平整压实。
(四)施工期生活废水依托金风科技 (略) 已建成的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管网,进 (略) (略) 理;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 (略) 门处理。
(五)项目建设过程中,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11)要求。
(六)项目运营过程中,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2类标准要求。
(七)箱式变压器使用干式变压器,不产生废变压器油;后期光伏维修产生的废弃晶体硅 (略) (略) 理。
(八)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突发环境风险等事故发生。
(九)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 (略) 重新审核。
(十)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达坂城新型建筑产业园区“源网荷储”一体化微网碳中和智慧园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送达乌鲁木齐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
三、委托 (略) 对此项目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项目建成后,你公司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2022年6月15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审批意见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审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乌鲁木齐市水磨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91- ***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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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金风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新疆恒升 (略) 编制的《达坂城新型建筑产业园区“源网荷储”一体化微网碳中和智慧园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自治区环境保护管理之规定,经2022年6月6日 (略) 务会研究和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投资 *** 万元(环保投资72万元),在位于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新型建筑产业园及建筑新材料产业园建设达坂城新型建筑产业园区“源网荷储”一体化微网碳中和智慧园区项目。本次建设1台单机容量2.0MW的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建设35kv箱式变压 (略) ;建设700kWp分布式屋面光伏系统,铺设在金风科技 (略) 厂房屋顶;建设0.3MW/0.33MWh磷酸铁锂储能系统,项目总装机容量为3MW, (略) 发电能由金风科技 (略) 全部消纳。项目生活设施依托金风科技 (略) 现有设施,不新增。项目其他建设内容需另行履行环评手续。
二、要求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做好污染预防和控制工作。
(一)做好施工期扬尘污染控制,项目建设过程中须严格按照《乌鲁木齐市防治扬尘污染实施方案》要求做好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做到施工工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运输散装物料车辆必须进行封闭,土方开挖施工须避开大风天气。
(二)在施工、风电机组安装检修过程中,车辆须在 (略) 上行驶, (略) 碾压,严禁随意开辟便道、破坏区域内植被, (略) 部风蚀、造成水土流失。
(三)工程弃方 (略) 路基和场地平整,多余弃方按规 (略) 置;施工结束后,对所有施工迹地要进行清理、平整压实。
(四)施工期生活废水依托金风科技 (略) 已建成的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管网,进 (略) (略) 理;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 (略) 门处理。
(五)项目建设过程中,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11)要求。
(六)项目运营过程中,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2类标准要求。
(七)箱式变压器使用干式变压器,不产生废变压器油;后期光伏维修产生的废弃晶体硅 (略) (略) 理。
(八)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突发环境风险等事故发生。
(九)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 (略) 重新审核。
(十)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达坂城新型建筑产业园区“源网荷储”一体化微网碳中和智慧园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送达乌鲁木齐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
三、委托 (略) 对此项目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项目建成后,你公司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2022年6月15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审批意见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审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乌鲁木齐市水磨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91- ***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