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河区2022年度粮食供销系统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共中央关 (略) 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区国有资产管理,现将2022年度粮食、供销系统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1. 清河区供销联社基本情况
清河区供销联社是全区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供销联社机关实有人数6人。基层供销社3家,分别为:清河区清河供销合作社、清河区杨木林子供销合作社、清河区聂家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业4家,分别为:清 (略) 、清河区复合肥厂、 (略) 、清 (略) 。
2.清河区粮库基本情况
(略) 清河区丰运粮食 (略) 成立于2021年7月8日。位于清河区向阳街,经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主管改革后国有粮食资产的经营与管理改制前企业的债权债务。
(二)财务情况
1. 清河区供销联社财务基本情况
资产总额2319.37万元,负债总额2052.97万元,所有者权益266.4万元。
2. 清河区粮库财务基本情况
资产总额216.73万元,负债总额1163.65万元,所有者权益-946.92万元。
二、经营情况
(一)清河区供销联社经营情况
清河区供销联社房屋及场地目前对外出租,2022年租金收入8.8万元。
(二)清河区粮库经营情况
丰运粮食和聂家粮库房屋及场地目前对外出租,2022年落实疫情政策,租金收入23.4万元,租期延长3个月。
- 资产管理情况
- 清河区供销联社资产管理情况
1.资产情况
(1)房屋情况
经区不动产中心核实,有房产登记的5872.93平方米,全部抵押银行。各单位明细如下:清河供销社889.00平方米;杨木供销社1091.89平方米;聂家供销社1985.00平方米;农资公司854.30平方米; (略) 1052.74平方米。
(2)土地情况
根据查询农行抵押情况、土地局卫星定位测量及基层单位提供资料,全系统土地面积47.4亩。其中:有土地使用证20.16亩(15.88亩抵押银行),未查询到土地证27.24亩。各单位明细如下:清河供销社13亩(有土地证4.28亩);杨木供销社15.88亩(有土地证);聂家供销社13.5亩;农资公司4.6亩; (略) 0.42亩。
2.资产管理情况
一是成立资产管理委员会。明确理事会、监事会的管理和工作职责;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企业管理制度、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资产出租管理办法、项目管理规范等;三是加强资产管理。对系统内土地、房屋进行重新测量,做到资产明晰。
(二)清河区粮库资产管理情况
经定位测量,丰运粮食有土地使用证的45.03亩。经土地局查验聂家粮库无土地使用证16.94亩。 (略) 清河区丰运粮食 (略) 的地上建筑物及固定资产设备共30处,原值312.45万元、净值60.35万元。
- 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清河区供销联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制约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历史遗留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银行债务化解、资产权属确认等问题一定程度存在;二是基层组织体系建设质量有待提高,基层社没有真正发挥作用,与农民社员利益联结不够紧密,综合服务功能不够完善,为农服务水平有待提升;三是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支撑体系尚需强化,缺少爱农业、懂农村工作的人担任基层社主任,人才队*建设亟待加强。
(二)清河区粮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单位资产管理缺乏连续性,监督指导责任相对缺失;二是企业经营机制不活,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已不适应新形势下粮食流通和宏观调控的需要。
- 意见和建议
清河区供销联社及粮库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各部门严格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定期开展资产管理专项检查,强化管理人员责任意识。明确严格的资产管理制度和职责分工,使资产管理在单位内部真正落到实处,将资产规范化管理的意识贯穿于日常工作,使之形成常态,以制度建设的方式提高单位的资产管理理念,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供有效支撑。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单位设立专职资产管理员岗位,确定相对固定的资产管理员,以点带面,保障资产管理工作的延续性。
特此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