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龙江(荔波县段)治理工程监理2标段
递交时间:2023-03-07 16:35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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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QNGCFWLJLZBZHPGF[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略) 龙江(荔波县段)治理工程监理2标段作如下答疑澄清: 1、原招标文件P40页:3、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土建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投标企业有效注册,得3分。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 2、现更正为P40页:3、水利专业造价工程师1人:具备水利专业造价工程师证书,并在投标企业有效注册,得3分。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的,加2分;本项最多得5分。 特此澄清。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