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省干线桥隧定期检测项目劳务外包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交投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24年国省干线桥隧定期检测项目劳务外包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1.1项目名称:2024年国省干线桥隧定期检测项目劳务外包服务
标段名称:2024年国省干线桥隧定期检测项目劳务外包服务
1.2采购编号:HBJT-ZNJC-(略);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具体服务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4采购内容及范围:2024年国省干线桥隧定期检测项目包含普通国省干线一般桥梁 (略) ,襄阳、随州、荆门、孝感、天门、潜江、仙桃、神 (略) 等地普通国省干线中603座/(略).42延米的定期检测工作。
采购劳务外包服务的工作内容包括:检测设备的搬运安装、测点布置、交通疏导安全巡查等安全维护工作、测试辅助工作等,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清单。
1.5采购限价:(略).96元,供应商报价若超过单项限价或最高采购限价,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约为1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7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1.8其他:无。
2.供应商资格要求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2.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应当在 (略) (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2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 (略) 服务费500元/标段,平台服务费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0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 (略) (网址:http://**)、湖北交投 (略) 网站(http://**)上发布。
6.评审办法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7.其他/
8.联系方式采 购 人:湖北交投 (略)
地 址: (略) (略) 四新大道26号湖北国展中心广场B4地块东塔栋19层
联 系 人:冯女士
联系方式:(略)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 址: (略) (略) 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27-(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注:
1、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的彩色复印件。
2、对于企业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的变更记录彩色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 |
近5年承担过至少一个合同额不少于(略)元的劳务外包服务项目业绩。 |
注:
1、近年承担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应出具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上述材料应能完整反映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指标,若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予以补充说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业绩个数以合同数量计算,一个合同只可计算一个业绩,不可重复计算;
3、近5年是指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最 低 要 求 |
1、供应 (略) 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供应商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 (略) 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 (略) 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 (略) (略) (略) 于有效期内。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 (略) ”(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