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建〔2003〕5号
当涂县城乡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对〈“两山”(小黄山、白纻山)环境整治项目-小黄山公园建设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批复的请示》已收悉。经我局组织专家审查,现对该方案批复如下:
一、“两山”(小黄山、白纻山)环境整治项目-小黄山公园建设工程项目 (略) 当涂县经济开发区G205国道东侧,北侧为黄山小区,南侧为釜山西路,西侧为G205国道,东侧为宁芜铁路。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广福路,环山道及其周边综合整治,登山道及黄山塔周边环境提升等工程内容。
项目总占地总面积为12.40公顷,其中永久占地12.35公顷,临时占地0.05公顷。开挖土石方7.81万方,填方7.81万方,无借方,无余方。本工程由主体工程区、道路工程区、临建设施区3部分组成。该项目2022年3月开工建设,预计2023年12月完工,总工期约22个月;工程总投资29810.3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8990.21万元,本次为方案补报项目。
二、基本同意报告书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2.40hm2。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内容,新增水土流失量143.22t。
三、基本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采用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相应防治指标为:至设计水平年2024年,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40;渣土防护率99%;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四、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基本同意各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要加强建设过程中监督与管理,明确水土保持责任,严格落实水土保持各项制度。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做好监测设计,明确监测重点,细化监测内容。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本工程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1430.6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2.40万元,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2014〕8号,2014年5月1日)第十一条第四款:建设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服务设施、 (略) 、 (略) 等公益性工程项目的;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的为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情形。 (略) 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范畴,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八、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工程使用期间水土保持工作,发生重大水土流失事件及时向我局报告,并接受监督检查。
2.认真落实该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当涂县水利局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3.工程完工投入使用前,建设单位应按《关于贯彻水利部加强事中事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知的实施意见》(皖水保函〔2018〕569号)要求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形成验收意见,并将验收合格有关材料报我局备案。
此复。
当涂县水利局
2023年10月10日
文本下载:当水利复字〔2023〕28 号关于“两山”(小黄山、白纻山)环境整治项目-小黄山公园建设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doc [28.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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