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于2023年6月04日将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3年06月30日前(20个工作日)提出。
公示单位:南阳仪晟 (略)
联系人:朱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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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南阳仪晟 (略) 年产6000箱艾制品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卧龙区蒲山镇田营村
建设单位:南阳仪晟 (略)
公示日期:2023年06月04日至2023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