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11 (略) 拟对 (略) 锅炉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71-*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137号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锅炉加工生产项目 | 南川 (略) 锦川大道23号 | (略) | 青海 (略) | 项目新建生产厂房2栋、办公楼、门卫值班室等附属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购置安装锅炉生产设备32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100蒸吨锅炉生产能力。 | 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控制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调漆、喷漆废气在喷漆房内密闭负压收集,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 (略) 理后,通过外置烟道引至楼顶达标排放。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漆料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碳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 (略) 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环 (略) 置;餐厨垃圾及时交由专业单 (略) 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