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通州区创益 (略) 4号楼
公示时间:**
受理时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项目正、负极浆料上料采用密闭自动化上料系统,上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由上料设备自带滤筒过滤后回风至混料间,参与室内空气循环,无组织排放;注液工序利用真空注液机,注液机内自带气液分离器,注液机内气体经气液分离器处理后,液体回流至注液机,气体经真空泵排入活性炭吸附装置,经处理后排至真空泵房室内,参与室内空气循环,无组织排放;涂布烘干工序产生主要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废气经风管收集后排入“二级冷凝+喷淋塔”回收系统进行回收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根18m高排气筒(DA001)排出。废水:项目纯水制备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管网,最终排入中节能运龙(北京) (略) 西集镇次中心再生水厂。噪声:优先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厂房封闭,经隔声、减振后达标排放。固废:废包装物(木箱、纸箱)、废边角料、废电芯外售综合利用;NMP回收废液、喷淋塔废液、RO反渗透膜由相关厂家进行回收;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为废包装物(电解液、正极料、胶黏剂包装等)、制浆设备清洗废水、废滤芯、废活性炭、废手套抹布,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已公示
联系人:李红磊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京瑞 (略)
审批部门: (略) 通州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通州区运河西大街248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新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