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山东 (略) “年产*吨制剂智能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16日(2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7-* 通讯地址: (略) 任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吨制剂智能化技改项目 | (略) 任城区喻屯镇驻地,国道237东侧,东山大道北 | 山东 (略) | 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是改造后1号车间产生的VOCs、氨气和颗粒物,研发楼产生的VOCs,餐厅楼产生的油烟。1号车间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呼吸废气采用软管收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5排放。检验涉及的化学试剂操作部分在化学通风橱内进行,部分在操作台上进行,操作台上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二层试验室采取集中通风,研发楼产生的VOCs收集后经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在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处理油烟,处理后的油烟废气经专设烟道和排气口外排,排放口高于所附建筑物1.5m。 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员工,生产用水均进入产品;停产检修清洗水回用于生产;地面冲洗废水通过污水管道排入厂内污水处理站,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略) 绿化标准要求,作为厂区绿化用水回用。 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生产设备均安装在密闭车间内,风机位于车间外部南侧,项目对产生噪音的设备采用减震垫、弹性连接等降噪措施。 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外包装材料、废内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实验室废液。废外包装材料统一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废品回收单位;废内包装材料采取密闭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活性炭、实验室废液为危险废物,采取密闭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