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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兰家镇农民新居(蓝溪新城)项目产权代办服务机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概况
采购兰家镇农民新居(蓝溪新城)项目产权代办服务机构的潜在供应 (略) 聚时 (略) 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3月22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采购兰家镇农民新居(蓝溪新城)项目产权代办服务机构;
1.2项目编号:*;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1.5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1.6采购需求:在限定期限内完成52栋住宅产权首次登记;
1.7项目地点:长春宽城经济开发区;
1.8质量标准:符合行业标准;
1.9合同履行期限:以实际合同约定为准;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服务项目的能力。
3.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3.4近三年内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7】125号文件);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3月10日-2023年3月16日(公休、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 (略) 邮箱(*@*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中内容写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核查,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对核查通过后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购买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加盖单位公章,将加盖单位公章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投标人所提供的邮箱中。
1、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下列材料:
1.1企业营业执照;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1.3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1.4 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报名,否则无效。
售价:免费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3月22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五、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3月22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六、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宽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北凯旋路7388号
联系方式:胡玉姝0431-*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聚时 (略)
地址: (略) 绿园区城西镇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东梅
电话:*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宽城经济开发区财政金融局
电 话:0431-*
|||传真(fax):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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