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代县雁门#千瓦光伏电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代县雁门#千瓦光伏电站项目
建设单位:代县 (略)
地点: (略) 代县阳明堡镇境内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2月5日
联系人:文经理
联系电话: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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