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教办函〔2024〕39号
各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市直属学校,各民办学校,局机关各科室:
为贯 (略) 、省新时代教师队*建设改革要求, (略) 教育改革和发展, (略) 中小学骨干教师队*建设,全面提升教师和校长队*的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开展 (略) 名教师名校长(含园长,下同)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名教师评选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市教 (略) 在编在岗教师。
(二)名校长评选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在编在岗的现任正职校长。
二、推荐评选名额
(一)评选名额: (略) 名教师不超过30名,名校长不超过5名。
(二)推荐名额:
名教师推荐名额:以校为单位推荐,各校推荐人数按在编在岗教师总数的1.5%计,不足1名的,按1名推荐。一级重点中学(一级特色示范高中)推荐人数放宽到在编在岗教师总数3%(推荐名额见附件1)。
名校长推荐名额:符合条件的正职校长以校为单位推荐。
三、评选条件
(一)名教师名校长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讲政治、守纪律;具有教育情怀,模范遵守职业道德,树立科学育人理念,有强烈的责任心、高度的责任感和良好的协作精神,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示范引领作用明显。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须具有2所及以上学校的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不能低于3年;或在农村学校有6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4.申报对象的申报学科与任教学科相一致,近5年所承担的工作量不低于《 (略) 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标准的通知》(温教人〔2018〕59号)的规定标准;学校主要领导兼任教师职务的周课时量不少于当地教师的1/3,学校副职领导周课时量不少于当地教师的1/2。论文、课题及教学业绩与评定学科相一致。
(二)名教师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身心健康。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获得中级教师职称。省地教坛新秀,省课堂教学一等奖获得者或同 (略) 教学大比武、课堂教学一等奖的教师可不受职称限制。
2.教学实绩优秀。在一线任教5年及以上。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课堂教学效果显著,教学实绩突出,任教班级教学业绩在年级同类班级名列前茅,在区域内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
3.教学业务精湛。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教学方法和手段先进,教学经验丰富,获得过省、地、市教坛新秀,或曾获相 (略) 教学大比武一等奖及以上、 (略) 优质课评比二等奖及以上。
4.教学理论扎实。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对教学有独特的思考和理解,在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方面作出突出成绩。近5年(2019年1月以来)有本学科论文在省级及以上正规教育刊物上发表,或出版过有较高水平的论著、教材, (略) 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业务部门)论文一等奖及以上(农村学 (略) 级二等奖及以上)的本学科论文,或 (略) 级及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业务部门)教科研成果一等奖以上。论文限第一作者,论著(不含教辅材料)、教科研成果限前两名。
5.引领作用明显。善于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略) 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2次(或镇级5次)及以上,且近5年所指导的教师有1人在镇级及以上各类业务评比中获得优异成绩或开设镇级及以上公开课(业务讲座)等1次及以上。
根据《 (略) 教育局关于印发< (略) 名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教办〔2023〕19号)精神,在满足上述5条基础上,教师本人获得省教坛新秀、省教研室组织的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省学科综合能力评比一等奖或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可申请直接 (略) 名师。
(三)名校长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在5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担任校长职务满三年以上,校级领导职务五年以上。
2. (略) 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奖励、荣誉称号。
3. (略) 级教学大比武、课堂教学三等奖及以上等业务荣誉。
4.热爱教育事业。自身教学业务强,在学校管理中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作风正派,善于团队管理,并兼任一门课程的教学。
5.办学治校有方。办学目标明确,办学行为规范,能在学校管理中形成特色,办学质量明显提升,在区域内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 (略) 学校起示范作用。
6.管理理念先进。掌握现代教育管理理论,在学校管理中敢于探索,积极开展学校管理研究并取得显著成果。近5年(2019年1月以来)在省级以上正规教育刊物上发表过管理类论文,或出版过较高水平的管理类论著, (略) 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业务部门)管理类论文一等奖及以上,或管理研究成果 (略) 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业务部门)教科研成果一等奖及以上。论文限第一作者,论著(不含教辅材料)、教科研成果限前两名。
四、评选推荐工作要求
(一)学校推荐
名教师名校长评选推荐工作以学校为单位组织进行,对照申报条件,在个人申报、他人或组织推荐基础上,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综合考虑学科结构确定推荐人选,并在校内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审核推荐人材料和填写推荐 (略) 教育局。
(二)专家考核
1.资格审查。市教育局组成中小学名教师名校长推荐资格审核小组,对学校推荐人选是否符合推荐条件进行审核,并确定参评对象。
2.业绩量化(分城区组与农村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推荐对象进行师德表现、教学能力、示范辐射、教学科研等方面量化计分。业绩量化分学段分学科按一定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对象。
3.教育教学能力考核。
考核方式:名教师采用模拟上课+答辩形式;名校长采用面试形式。
(三)综合评审
市教育局组织评审会,依据评选对象的师德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工作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 (略) 名教师名校长人选。
(四)公示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为保证评选推荐工作顺利进行,请各校于5月6—7日将纸质 (略) 教 (略) A315室,5月7日前将电子材料以校为单位上传至指定邮箱。预期视作自动放弃。
(一)电子材料。附件2、3用Excel格式填写,每校一份;附件4、5、6每人一份,佐证材料每人扫描在一个PDF文档中,文件名为“xx学校+姓名”。以学校为单位(打包文件名为:xx学校+上报人数)发送至邮箱:*@*63.com。
(二)纸质文稿。附件2、3每校一份,按要求加盖公章;附件4每人一式两份;附件5、6每人一式一份;佐证材料每人一份。
佐证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先进荣誉证书、教学及各类获奖证书、论文(论文发表凭证一般需包括刊物封面、目录、正文等)、科研课题(立项的附批文)、公开课或讲座、近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表的复印件1份。并按上述顺序将佐证材料合成一个PDF,上交的佐证材料PDF须采用原件扫描。
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
(三)其他要求
1.评审表、推荐人选一览表、业绩摘录表中涉及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校长任命文件、主要荣誉等须与上传的佐证材料相符,学校务必把好审核、认证关,确保报送的纸质材料与上传的佐证材料一致。
2.所有需报送的电子稿及纸质材料均由学校统一收集整理后 (略) 教 (略) A315室。
3.被评为本届名教师名校长的,按照《关于印发< (略) (略) 和跨系统交流的相关规定>的通知》(温教人〔2024〕14号)精神,自评定之日起须在本单位继续服务3年及以上,须服务温岭教育系统6年及以上。
评选名教师名校 (略) 中小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校长队*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各校要充分重视推荐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按“公开、公平、择优”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摒弃论资排辈,面向全体教师,面向各门学科,真正把师德高尚、工作能力和业绩突出的教师和校长选拔出来。
附件:1. (略) 名教师推荐名额汇总表
2. (略) 名教师名校长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3. (略) 名教师名校长推荐人选主要业绩汇总表
4. (略) 名教师名校长评选评审表
5. (略) 名教师名校长推荐人选班主任年限及工作量统计表
6. (略) 名教师推荐人选教学实绩证明
(略) 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