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殡葬管理条例》《 (略) 殡葬管理条例》《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88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略) 火葬区调整划定工作的通知》(广府办〔2021〕170号)精神,区民政局组织相关乡镇(街道) (略) 利州区火葬区调整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
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1月7日,为期30天。
联系地址: (略) 利州区民政局区划地名与殡葬管理股(东坝街道文化路242号)。
联系人:刘周源,联系电话:0839—*,QQ邮箱:*。
附件:《 (略) 利州区火葬区调整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
(略) 利州区民政局
2023年10月9日
附件
(略) 利州区火葬区调整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88号)和《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略) 火葬区调整划定工作的通知》(广府办〔2021〕170号)精神,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大力推行生态文明殡葬,科学精准划分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因地制宜推进火葬区调整划定工作,结合利州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关于殡葬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新发展理念,围绕构建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服务体系,以推动殡葬改革为牵引,以满足人民群众殡葬需求为导向,整合资源、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深化改革,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更好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加快建设“一区一名城”贡献力量。
二、划定原则
坚持加强宣传引导和刚性推动落实相结合,坚持火葬区划定范围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坚持殡葬改革发展和维护群众利益相统一,坚持依法依规、积极稳妥推进。
(一)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注重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判人口、土地资源状况,将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便利的地区划定为火葬区。国家A级旅游景区、生态旅游示范区、旅游度假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划定为火葬区。
(二)着眼长远,服务发展。综合考虑发展现状、发展规划、发展需求,产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河谷地带及高速公路、铁路、国省干道沿线等范围内原则上划定为火葬区。
(三)注重引导,稳妥推进。强化政策宣传和群众引导,通过依法管理、政策激励,引导群众接受火葬,接受节地生态安葬,实现由传统殡葬桥社区。
(十)东坝街道:东屏社区、文昌社区、新民社区、望江社区、柜北社区、栖凤社区、翠屏社区、莲花池社区、金柜社区、陈家壕社区、雁栖社区、兴安社区、苴国社区。
(十一)河西街道:群心社区、龙泉社区、何家渡社区、天瞾苑社区、杨家岩社区、东风坪社区、下西社区、八一社区、活力社区、铁路社区、树仁社区、曾家营社区、王家营社区、南陵社区、惠家沟社区,学工村、同心村、杨柳村、杨家浩村(1、2组)。
(十二)南河街道:体育场社区、南鹰社区、接官亭社区、石马坝社区、郑州街社区。
(十三)雪峰街道:九华社区、华山路社区、泡石沟社区、樵歌社区、雪峰寺社区、芸香社区、五洲社区、金山村(1、2组)。
(十四)上西街道:则天北路社区、则天南路社区、女皇路社区、橄榄园社区、皇泽寺社区、江北社区,吴家濠村。
(十五)万缘街道:古堰社区、快乐社区、老街社区、万缘社区,万和村、绿化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