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 2024年 (略)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区农委、区人武部等单位室内外管道安全类) (项目编号:ZZZX2024ZB042)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2日 发布来源: (略) (略)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 项目概况 2024年 (略)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区农委、区人武部等单位室内外管道安全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张家窝镇天安总部小镇26号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ZX2024ZB042 项目名称:2024年 (略)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区农委、区人武部等单位室内外管道安全类)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6.*元 最高限价:35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2024年12月18日至2025年5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 (略) 分。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附件为准。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2022年度或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承诺书。 8.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 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响应声明函》。 10.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提供有效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开标会议,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开标会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3日到 2024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张家窝镇天安总部小镇26号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张家窝镇天安总部小镇26号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张家窝镇天安总部小镇26号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 地址: (略) (略) 杨柳青镇府前街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 (略) 地址: (略) (略) 张家窝镇天安总部小镇26号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天津 (略) 2024年12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