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公示
一、项目法人
(略) 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二、区域布局与建设重点
(略) 在结合“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情况的基础上,确保优先在“两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安排干部群众积极性高和协调能力强的乡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因地制宜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中明确采取高效节水灌溉措施的建设地点和面积。按照《 (略)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的要求和“相对集中、连片推进”的原则,按投资来源渠道及集中连片区域分为3个项目:
1、20 (略) 曹市镇、戴家场镇、峰口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财政渠道),建设 (略) 镇向前新村、永利村、梅桥村、谢仁村、连心村、武场村6个行政村,戴家场镇柴林村、关圣庙村、榨台村、官港河村、沈庙村5个行政村,峰口镇恒继村、*沟村、全港村、大公村、土京村共5个行政村,建设规模2.45万亩。
2、20 (略) 戴家场镇、峰口镇、新滩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渠道),建设地点位于戴家场镇的戴剅沟村、戴家场村、绍南村、水塔村4个行政村,峰口镇绣花村、新桥村2个行政村,新滩镇荻障村共1个行政村,建设规模1.55万亩。
3、20 (略) 乌林镇、万全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发改渠道),建设地点位于乌林镇的王家洲村、联合村、铁铺桥村3个行政村,万全镇镇中岭村、马鞍村、赵八沟村3个行政村,建设规模1.00万亩。
项目区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重点在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科技服务和建后管护等方面加大建设力度,达到“土地平整、土壤肥沃、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电配套、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持续高产稳产”的综合要求。
三、投资规模及资金构成
1、20 (略) 曹市镇、戴家场镇、峰口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财政渠道)计划总投资4900.19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4160.80万元:包含田块整治工程224.42万元,占投资比例4.58%;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措施工程80.27万元,占投资比例1.64%;灌溉与排水工程2399.59万元,占投资比例48.97%;田间道路工程1148.03万元,占投资比例23.43%;农田输配电工程15.54万元,占投资比例0.32%;地力提升工程132.39万元,占投资比例2.70%;其他工程5.92万元,占投资比例0.12%、设备购置费299.08万元、其他费用297.59万元、不可预见费142.72万元。资金来源:争取中央投资2450万元,省级财政投资147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或债券资金980.19万元。
2、20 (略) 戴家场镇、峰口镇、新滩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渠道)计划总投资2328.67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 2021.62 万元,占总投资的 86.81%(其中土地平整工程376.07 万元,占工程施工费 18.60%;灌溉与排水工程 988.55 万元,占工程施工费 48.90%;田间道路工程 574.26 万元,占工程施工费 28.41%;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56.36 万元,占工程施工费 2.79%;农田输配电工程 21.95 万元,占工程施工费 1.09%;其他工程 4.44 万元,占工程施工费的 0.22%)。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68.86 万元,占总投资的 2.96%;其他费用 170.37 万元,占总投资的 7.32%。不可预见费 67.83 万元,占总投资的 2.91%。资金来源:争取中央投资1552.45万元,省级财政投资650.45万元,县级财政配套或债券资金170.77万元。
3、20 (略) 乌林镇、万全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发改渠道)计划总投资1503.34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 1304.25 万元,占总投资的 86.76%(其中土地平整工程172.74 万元,占工程施工费 13.25%;灌溉与排水工程 601.55 万元,占工程施工费 46.12%;田间道路工程 380.45 万元,占工程施工费 29.17%;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101.46 万元,占工程施工费 7.78%;农田输配电工程 45.08 万元,占工程施工费 3.46%;其他工程 2.96 万元,占工程施工费的 0.23%)。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45.32 万元,占总投资的 3.01%;其他费用 109.99 万元,占总投资的 7.32%。不可预见费 43.79 万元,占总投资的 2.91%。资金来源:争取中央投资1002.23万元,省级财政投资390.87万元,县级财政配套或债券资金110.24万元。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基本预备费从县级配套资金中支出。
四、工程管理
项目建设过程中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审批的工程建设内容使用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资金安全。
五、项目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2023年8月-2024年8月。
公示时间从即日起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 (略) 农田建设管理科。联系人:郭海山,联系电话:0716-*。
(略) 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