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欣科公司名 (略) (略) 九 (略) 1881号14幢及16幢房地产拍卖
竞买公告
(略) 第三 (略) 于2023年7月28日作出(2023)沪03破53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上 (略) (下称“七欣科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北京盈科(上海)律师 (略) 管理人(“管理人”)。
管理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优选的原则, (略) 第三 (略) 的监督和指导下,现面向社会公开拍卖上 (略) 名下房地产。管理人将于2024年11月14日10时至2024年11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处置单位:上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第三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职责 (略) 处分债务人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调查标的信息(如标的现状、过户手续、交易税费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3.本次拍卖标 (略) (略) 九亭镇,竞买人参与本次竞拍前,须自行前往该拍卖标的所在地的相关管理部门了解产业类型、投资强度、环境保护要求等准入条件。否则,因违反准入条件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与管理人无关。
4.本次拍卖按标的现状进行拍卖,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一经竞买则视为对标的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
二、拍卖标的
拍卖标的: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涞寅路1881号14幢及16幢房地产,按权属现状和房屋现状拍卖。
具体信息如下:
1、房屋建筑物情况
序号 | 权证编号 | 建筑物名称 | 结构 | 建成年月 | 土地权利性质 | 土地用途 | 土地面积(M2) | 建筑面积(M2) |
1 | 沪(2017)松字不动产权第*号 | (略) 九 (略) 1881号16幢 | 钢混 | 2009/6/30 | 出让 | 工业 | * | * |
2 | (略) 九 (略) 1881号14幢 | 混合 | 2009/6/30 | 49.84 | ||||
合计 | * | * |
土地宗地号: (略) 九亭镇5街坊60/1丘;使用期限:2004-10-20至2054-10-19止。
(一) (略) 九 (略) 1881号16幢情况介绍:
地上1-6层建筑面积合计*平方米,每层4套,共计24套。
(二) (略) 九 (略) 1881号14幢情况介绍:
(略) 九 (略) 1881号14幢为水泵房,该水泵 (略) 厂房的配套用房,建筑面积49.83平方米。
2.拍卖标的存有查封和抵押。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对拍卖标的的使用须符合拍卖标的所在地职能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由买受人自行在拍卖前向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咨询)。买受人应严格根据法律、法规 (略) 置竞拍标的,买受人如对所购得拍卖 (略) 置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办理,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4.拍卖成交且付清全款后,拍卖标的房地产权属办证、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给予必要的配合),能否办理产证、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由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管理人不作办证、过户的任何承诺。办理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及欠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费、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等,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5.本次拍卖标的房屋的建筑结构、室内外状况,仅限于该标的的外观、内部状况、现状及周围环境与目前维护管理状况, (略) 不承担对标的建筑结构质量、建筑面积数量、相应权益的责任,也不承担其他被遮盖、未暴露及难以接触到的部分进行检视的责任。
6、特别说明: (略) 1881号16幢存在与他人签订若干有关房屋占有使用的协议,目前仍被占有使用中。
三、拍卖保留价(起拍价)、保证金、加价幅度
标的拍卖起拍价为 1,* 元,保证金为__* 元,增加幅度 * 元及其整数倍。
四、竞买人资格与条件
1.竞买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竞买人也可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包含委托书,双方主体/身份信息复印件及联系人手机号,需于拍卖开始前三日提交至管理人,在正式拍卖前录入系统,委托代理人方可报名。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不符合本次拍卖竞买资质的,没收保证金并重新拍卖。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开始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管理人咨询电话: *。
有意者可自 (略) 工作人员看样(联系电话:175-2125-6447)。
参与拍卖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的一切瑕疵(包括隐性瑕疵和显性瑕疵)已知,责任自负,请谨慎参拍。 (略) 不对标的物的任何权利负担或瑕疵承担责任。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优先购买权人
1、拍卖标的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拍卖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权 (略) 置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前3天与管理人联系,并提交合法有效的异议材料。逾期提交的,视为无异议。
八、竞价方式
(一)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每次增价幅度为*元及其整数倍。
(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本次拍卖至少需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如果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竞价流拍。
九、保证金、余款交纳及其他费用承担
(一)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锁定该笔保证金。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锁,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二)拍卖成交后,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成功竞得本标的后7日内将扣除保证金后的成交价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上 (略) 管理人 ;开户银行: (略) (略) 支行; 账户:*1237)。
(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已支付价款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及已付款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逾期未办理交接的均属于悔拍。买受人不符合竞拍资质或竞买人发生悔拍的,管理人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竞买人不得参加竞买。
(四)本标的物存在技术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1)技术 (略) 收取,拍卖标的竞拍成功后, (略) 会在线上生成一笔待支付的技术服务费,买受人通过线上全额支付完成费用后,拍卖标的保证金将转至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若买受人未支付技术服务费的,平台将延迟推送竞拍保证金直至买受人线上完成技术服务费订单的支付。技术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5%,单个拍卖标的技术服务费金额上限为*元。技术服务费的缴费期限为订单生成之日起的7日内。有关计费标准、付费方式 (略) 相关收费规则(http://**)。
2)上述技术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 (略) 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买受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在京东支付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技术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特别说明:技术服务费由竞价成功的竞买人支付。该费用是在拍卖成交金额之外另行收取,由买受人直接向京东支付,非管理人收取,如买受人未支付该费用,交纳的竞拍保证金将被冻结,影响拍卖最终成交,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移交与过户及税费承担
(一)买受人应当在交齐拍卖成交款后3日内到上 (略) (略) 办理交接手续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交付标准为在标的物现场按现状交付(管理人不负责清场交付),逾期受领则视为已交付。
(二)拍卖成交后,由管理人配合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和移交手续。拍卖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办理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按国家相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应在竞买前应向所涉不动产登记中心及税务等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包括交易、过户涉及的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拍卖标的存有的物业费、水电煤等公共事业的欠费或者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所涉及的其他相关未了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上拍机构索偿。管理人、上拍机构不承诺向买受人开具交易价房款发票,能否开具交易价房款发票,应视破产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规定而定。由此所产生的全部税、费,不包含在本次成交价内。
(三)本次拍卖标的物 (略) 查封或轮候查封的情况,管理人可予以提供必要协助。
十一、风险提示
1.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2.竞买人竞价前应向工商、税务、外管、商务、房地产等相关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3.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权属现状和房产现状为准,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买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标的现状。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的房屋质量、建筑面积数量、新旧程度、使用、占用现状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 (略) 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上可能存在的争议和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考察、甄别、判断和承受,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管理 (略) 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意向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买受人应对标的物属性、抵押、查封、担保等情况自行调查了解,且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标的物本身存在权利瑕疵导致交易行为无法顺利完成的,仅退还买受人支付的全部价款的本金(价款包含保证金), (略) 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5.本次拍卖是按拍卖标的权属现状和房屋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管理人按照房屋现状向买受人进行交付,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6.本次拍卖以标的相关权证登记所载面积信息为准,拍卖成交后该房地产如经实际测定面积与登记所载面积有溢缺,拍卖成交价均不作调整。特别提醒:如拍卖标的原有建筑物存有违章或改建的,后续办理房地产权属过户手续时如相关职能部门要求恢复原样的,所有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所有的费用与责任。如因此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过户手续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买受人全权承担。
7.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8.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由管理人协助办理过户或相关交付接收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按《拍卖公告》相关规定来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 (略) 理。
9.拍卖标的可能还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的瑕疵,竞买人应当亲自了解和查验,并自行承担拍卖标的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瑕疵的风险。买受人应在亲自了解和查验的基础上,独立判断该房产变更权利人为买受人的手续如何办理,并自行承担无法变更权利人的风险。买受人不得以该房产无法变更权利人或存在其他障碍为由,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次拍卖的任何义务。 (略) 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存在财务资料遗失、报税记录不全、税务信息异常等情况,竞买人如报名参加本次拍卖的,视为已知悉上述情况,并同意承担可能无法开具拍卖标的房款发票的风险和后果。
10.拍卖成交之日起拍卖标的的风险及责任转移至买受人。如因政策法规限制,拍卖标的不能办理相关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的, (略) 、 (略) 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和经济责任。
11. (略) 上公开竞价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介绍》等相关文件、图片和视频 (略) 公开展示,请仔细浏览。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表明其已充分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不存在任何歧义和误认,且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二、法院和管理人有权随时撤回/中止本次拍卖。
管理人撤回/中止拍卖的,竞买人已缴纳的 (略) 无息退回。本公告由管理人制定发布,解释权归管理人,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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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略) 管理人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