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对A-7地块控规调整进行批复的请示》(安自然资发[2023]118号)已收悉。根据8月2日县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A-7-7分割为A-7-7和A-7-11,将A-7-11地块建筑密度由30%调整为45%。
二、同意用地性质、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高度等控制指标保持不变。
三、严格按照控规及新规划条件开展规划。
安泽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对A-7地块控规调整进行批复的请示》(安自然资发[2023]118号)已收悉。根据8月2日县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A-7-7分割为A-7-7和A-7-11,将A-7-11地块建筑密度由30%调整为45%。
二、同意用地性质、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高度等控制指标保持不变。
三、严格按照控规及新规划条件开展规划。
安泽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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