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和县民政局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四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7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ZFCG-HH(*)JZXCS-3
项目名称:新和县民政局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四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和县民政局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四次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在新和县进行老年人上门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助餐、助浴、助兴、助急、助医、排泄护理、护理协助、康复护理、建立健康档案等居家养老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采购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国家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受过处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企业自行在网站下载打印,并提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打印时间须在公告发出之日后);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7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2月07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磋商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7.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和县民政局
地 址:新和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航 (略)
地 址:新 (略) 高新区(新市区)高新街北一巷168号5栋3层2单元302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刚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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