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就业补助资金 | ||||||
(略) 门 | (略) (略) | ||||||
(略) 门 | 四川省 (略) 会保障厅 | 资金使用单位 | 合江县 (略) (略) | ||||
项目资金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 78 | *** 11 | 81% | ||||
其中:中央补助 | 3330 | *** 11 | 94% | ||||
地方资金 | 557 | *** | 7% | ||||
其他资金 | *** 78 | 0 | 0%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推动城镇新增就业、城镇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等计划的实施, (略) 生、脱贫家庭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捕渔民、返乡农民工等群体就业创业;实施“技能合江”培养工程,推 (略) *** 建设。 | 目标1:实施城镇新增就业、城镇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等计划, (略) 生、脱贫家庭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捕渔民、返乡农民工等群体就业创业;实施“技能合江”培养工程,推 (略) *** 建设。 目标2:全年城镇新增就业0.5897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0.14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0.0512万人,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目标3:保 (略) 势总体稳定,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2.6%。 | ||||||
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 数量指标 | (略) 会保险贴人员数量 | 0.1万人 | 0.1434 | |||
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数量 | 0.2万人 | 0.2117 | |||||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人员数量 | 0.006万人 | 0.0071 | |||||
符合政策规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享受求职创业补贴比例 | ≥95% | 100% | |||||
质量指标 | 职业培训补贴发放准确率 | ≥98% | 100% | ||||
接受职业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人员的比例 | ≥80% | 100% | |||||
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准确率 | ≥95% | 100% | |||||
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准确率 | ≥95% | 100% | |||||
就业见习补贴发放准确率 | ≥95% | 100% | |||||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准确率 | ≥95% | 100% | |||||
时效指标 | 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 | ≥95% | 100% | ||||
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 | ≥95% | 100% | |||||
成本指标 | 职业培训补贴人均标准 | 680元 | 1120元 | ||||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人均标准 | 150元 | 315元 | |||||
社会保险补贴人均标准 | 单位应 (略) 会保险费或原 (略) 会保险费实际缴费额的2/3 | 单位应 (略) 会保险费或原 (略) 会保险费实际缴费额的2/3 | |||||
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均标准 | 参照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执行 | 参照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执行 | |||||
效 | 经济效益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0.52万人 | 0.5897 | |||
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 | 4%以内 | 2.60% | |||||
年末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 | 保持稳定 | 保持稳定 | |||||
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 | 0.13万人 | 0.145 | |||||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 | 0.04万人 | 0.0512 | |||||
社会效益 | 零就业家庭帮扶率 | ≥95% | 100% | ||||
因就业问题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数量 | 0起 | 无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公共就业服务满意度 | ≥85% | 100% | |||
就业扶持政策经办服务满意度 | ≥90% | 100% | |||||
说明 | (略) 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 (略) 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中央补助、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地 (略) 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地 (略) 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
5.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填报, (略) (略) 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