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
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略)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3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松江区人社局现有企业申请实行其他工时制度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劳务派遣许可、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等5个事项纳入2023年度本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一直以来,区人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落实行政许可清单式管理,设立行政审批服务科实现“一个窗口对外”,积极推行“网上审批”“上门审批”“告知承诺审批”等服务机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首办负责、一次性告知等规章制度,不断提升行政审批工作效能。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对愿意承诺的企业,现场发证;劳务派遣经营和特殊工时许可的企业,通过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将行政许可审批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做到“提速、提质、提效”。2023年,依法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共计1476件。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2023年,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收到企业实行其他工时制度申请1180件,其中,受理1154件,不予受理26件。批准企业实行其他工时制度1148件,不予批准6件;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218件(含新设、变更、许可证到期延续、注销),受理218件,办结218件(含准予许可、变更、延续有效期及注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申请74件(含新设、变更、注销),办结74件(含准许新设、变更、注销),均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完成。及时更新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网上受理率、 (略) 办率、当场办结率均为100%,提升群众办事体验。共办理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事项4件(其中申请4件、受理4件、审查决定批准4件),办理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事项0件。无收取费用,均在有效办理时限内完成,并按照“双公示”要求做好行政许可信息公示。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一)完善监管制度。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制定《松江区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等监管制度, (略) 级监管要求,明确监管主体、对象、内容、形式及具体措施。成立专项检查工作组。完善落实企业负责人定期约谈、企业日常监管、执法监督检查等制度。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和劳务派遣机构年度经营情况报告制度。
(二)开展多元化监管。一是开展事中事后监管。通过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经办系统开展事中事后“双随机”监管,抽取101家审批对象进行监管检查。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将涉及人数多、范围广、收到劳动监察处罚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落实日常监管。依托“ (略) 职业培训信息系统”开展培训机构监管。加强政策宣传,做好监管合规引导。三是开展专项检查。结合2023年本区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工作对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机构专项检查,督促培训机构做好自查和问题整改。组织专项行动,会同街镇开展人力资源专项检查,取缔非法职业中介55家。开展其他工时政策实施情况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
四、改革创新情况
一是规范审批监管流程。制定完善工作规范和服务标准,推行“综窗受理、后台审批、综窗颁证”工作模式,严格落实后台审批人员与审批许可当事人不见面办理制度。严格遵循法定审批程序,对选择了告知承诺并获得许可后,在法定期限内上门勘察,存在问题的情形及时责令整改。二是推进信用监管。加强信用数据归集共享,及时将行政许可、行政处 (略) 。完成对全区317家劳务派遣企业的信用分类;对劳务派遣企业的年报信息、处罚信息和监管信息进行收集,作为动态调整信用等级的依据;对1家被列入信用二类的劳务派遣企业和2家被随机抽查的企业实施现场核查。三是加强协同监管。对人力资源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建立“机关科室+局执法大队+属地街镇”联动监管机制。对职业培训机构建立政府部门、社会共同参与的“网检评价+日常督导+智能督导+飞行督导”监管机制。四是探索综合监管。 (略) 统一部署,积极探索建设“职业技能培训综合监管一件事”应用场景,预计于2025年完成场景建设。
五、监督纠正情况
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切实提升审批监管效能。一是规范审批流程。实行窗口、科室、分管领导三级审批机制,确保审批结果公平公正。对于重大、复杂、疑难问题,由分管领导牵头,与局政策法规科、局外聘法律顾问、执法大队等共同协商讨论,确保依法依规化解难题。二是审批监管相互分离。对于劳务派遣许可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两个事项,由局行政审批服务科行使审批职能,业务部门(劳动关系科、人才开发科)负责批后监管。三是健全效能投诉机制。健全以“投诉有门、受理有效、结果反馈”等为主要内容的投诉工作机制,对外公布投诉方式,自觉接受公众监督。我局5项行政许可事项年内未发生群众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落实《局“好差评”工作管理制度》,健全差评件调查、反馈、整改、问责闭环处置机制,2023年差评回访整改率100%。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批后监管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不合规行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合规引导,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重点检查在行政许可期限内合规经营情况、举报投诉处理情况、受到劳动监察处罚(处理)情况等。
(略) 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
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略)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3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松江区人社局现有企业申请实行其他工时制度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劳务派遣许可、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等5个事项纳入2023年度本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一直以来,区人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落实行政许可清单式管理,设立行政审批服务科实现“一个窗口对外”,积极推行“网上审批”“上门审批”“告知承诺审批”等服务机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首办负责、一次性告知等规章制度,不断提升行政审批工作效能。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对愿意承诺的企业,现场发证;劳务派遣经营和特殊工时许可的企业,通过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将行政许可审批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做到“提速、提质、提效”。2023年,依法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共计1476件。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2023年,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收到企业实行其他工时制度申请1180件,其中,受理1154件,不予受理26件。批准企业实行其他工时制度1148件,不予批准6件;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218件(含新设、变更、许可证到期延续、注销),受理218件,办结218件(含准予许可、变更、延续有效期及注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申请74件(含新设、变更、注销),办结74件(含准许新设、变更、注销),均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完成。及时更新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网上受理率、 (略) 办率、当场办结率均为100%,提升群众办事体验。共办理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事项4件(其中申请4件、受理4件、审查决定批准4件),办理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事项0件。无收取费用,均在有效办理时限内完成,并按照“双公示”要求做好行政许可信息公示。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一)完善监管制度。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制定《松江区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等监管制度, (略) 级监管要求,明确监管主体、对象、内容、形式及具体措施。成立专项检查工作组。完善落实企业负责人定期约谈、企业日常监管、执法监督检查等制度。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和劳务派遣机构年度经营情况报告制度。
(二)开展多元化监管。一是开展事中事后监管。通过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经办系统开展事中事后“双随机”监管,抽取101家审批对象进行监管检查。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将涉及人数多、范围广、收到劳动监察处罚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落实日常监管。依托“ (略) 职业培训信息系统”开展培训机构监管。加强政策宣传,做好监管合规引导。三是开展专项检查。结合2023年本区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工作对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机构专项检查,督促培训机构做好自查和问题整改。组织专项行动,会同街镇开展人力资源专项检查,取缔非法职业中介55家。开展其他工时政策实施情况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
四、改革创新情况
一是规范审批监管流程。制定完善工作规范和服务标准,推行“综窗受理、后台审批、综窗颁证”工作模式,严格落实后台审批人员与审批许可当事人不见面办理制度。严格遵循法定审批程序,对选择了告知承诺并获得许可后,在法定期限内上门勘察,存在问题的情形及时责令整改。二是推进信用监管。加强信用数据归集共享,及时将行政许可、行政处 (略) 。完成对全区317家劳务派遣企业的信用分类;对劳务派遣企业的年报信息、处罚信息和监管信息进行收集,作为动态调整信用等级的依据;对1家被列入信用二类的劳务派遣企业和2家被随机抽查的企业实施现场核查。三是加强协同监管。对人力资源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建立“机关科室+局执法大队+属地街镇”联动监管机制。对职业培训机构建立政府部门、社会共同参与的“网检评价+日常督导+智能督导+飞行督导”监管机制。四是探索综合监管。 (略) 统一部署,积极探索建设“职业技能培训综合监管一件事”应用场景,预计于2025年完成场景建设。
五、监督纠正情况
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切实提升审批监管效能。一是规范审批流程。实行窗口、科室、分管领导三级审批机制,确保审批结果公平公正。对于重大、复杂、疑难问题,由分管领导牵头,与局政策法规科、局外聘法律顾问、执法大队等共同协商讨论,确保依法依规化解难题。二是审批监管相互分离。对于劳务派遣许可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两个事项,由局行政审批服务科行使审批职能,业务部门(劳动关系科、人才开发科)负责批后监管。三是健全效能投诉机制。健全以“投诉有门、受理有效、结果反馈”等为主要内容的投诉工作机制,对外公布投诉方式,自觉接受公众监督。我局5项行政许可事项年内未发生群众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落实《局“好差评”工作管理制度》,健全差评件调查、反馈、整改、问责闭环处置机制,2023年差评回访整改率100%。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批后监管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不合规行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合规引导,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重点检查在行政许可期限内合规经营情况、举报投诉处理情况、受到劳动监察处罚(处理)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