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22
1、项目概况
(略) 教育 (略) 第十四幼儿园项目地 (略) 教育体育局所有, (略) 东塔镇城二村,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6°19"1.36",北纬 38°6"19.08", 总占地面积 8501m2。
该地块原为国有建设用地,通过《 (略) 人民政府关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略) 第十四幼儿园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灵政土法〔2022〕47 号), 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将该地 (略) 教育体育局,用 (略) 第十四幼 儿园。2022 年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于 2022 年 8 月开始施工建设。目前,处于框架建设阶段。
该地块于2007 年至 2015 年未曾进行开发利用,期间在 2015 年至 2022 年为 小微公园,地界中有树近 800 棵。地块 (略) (略) ,南侧为居民小 区灵馨苑,西侧为西昌街,北侧为灵州大道。周边敏感目标主要为灵馨苑、水清 苑、印象灵州、盛隆福邸小区等居民小区, (略) (略) 、 (略) 恒康胃肠 (略) ,事 (略) 公用事业管理局等。
2、调查评估结论
(1)调查中未发现工业污染痕迹。
(2)周边敏感目标主要为居民区、医院、地下水及土壤等。其中居民小区主 要为灵馨苑、水清苑、印象灵州、盛隆福邸小区等,医院 (略) 妇幼保健 院、 (略) (略) 等。周围无潜在污染源,对该地块产生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3)项目地块未发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中的危险废物、未发现排污管线、沟渠、未发现各类槽罐、不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情况。
基于该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该地块被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较小。项目地块周边相邻区域未对地块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的影响,项目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对人体健康风险可以忽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工作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
3、委托单位
单位: (略) 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王春学
联系电话:*
4、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宁夏 (略)
联系人:董利芳
联系电话:155 9559 4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