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子县隆子镇娘嘎朗曲防洪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的决定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示要求。我单位拟对隆子县隆子镇娘嘎朗曲防洪工程进行竣工环保自主验收,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隆子县隆子镇娘嘎朗曲防洪工程
2、建设单位:隆 (略)
3、建设地点: (略) 隆子县隆子镇娘嘎村、新巴村
4、建设内容:
新建堤防工程共2处,维修堤防6处,堤防工程总长4199m,其中拆除重建原防洪堤1504m,新建防洪堤2694.92m,新建下河梯步5座。保障隆子县隆子镇娘河(娘嘎朗曲)沿线2个行政村,共计255户700人;耕地717亩、林草地162亩的生命财产、耕作安全。
根据《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之规定,综合确定堤防工程等别为Ⅴ等,堤防级别为5级,主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次要建筑物为5级。与堤防交叉的建筑物为堤防附属建筑物,其工程等别和建筑物级别与堤防工程一致。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隆 (略)
联系人:次吉达瓦
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0日
三、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