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并要求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2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1.3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
1.4?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2、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略) ”“湖南省 (略)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17号)相关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 (略) 于有效期,以上资质 (略) 于有效期内。
3.2、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可承诺(格式自拟)中标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 号)要求配备。
3.3、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承诺函。(提供相应证书、承诺书(格式自拟),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七、公告期限
八、询问及质疑
九、投标说明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暂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