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 正说 明
“周宁县第二中学扩容工程设计”做如下更正:
原招标公告中“2.4 条款: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2930.(略)万元”,更正为:工程费用限额为人民币2930.(略)元
2.6.2.内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配合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建筑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消防工程、环境工程、管线综合设计等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专业工程设计;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以上设计内容等),更正为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配合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建筑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消防工程、环境工程、管线综合设计等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专业工程设计;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以上设计内容等)
当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澄清、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