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国有采矿权公开出让公告
淄自然出矿字〔2021〕 (略)
经淄博市人民政府批准,淄博市自然 (略) 以网上交易方式公开出让2021(矿出)- (略) 国有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矿权基本情况和出让条件
(略) | 矿区位置 | 矿区 面积 (km2) | 矿种 | 允许 开采量 (万m3) | 出让 方式 | 出让 年期 (年)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2021(矿出)- (略) | (略) 西鱼台村西北侧 | 0.3128 | 矿泉水 | *** | 网上 挂牌 | 12年(含基建期2年) | 1219 | 1219 | 20 |
说明事项:1.竞得人须依法办理手续。2.竞得人在项目建设中不得造成地表塌陷、地裂缝等,若出 (略) 由 (略) 理。3.竞得人须按规范要求对 (略) 西鱼台矿泉水的水位、水质、水温、水量进行长期动态监测,做到科学管理,严禁超采;按照规定的 (略) 西鱼台矿泉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严格落实各种保护措施,防止矿泉水水源地遭到污染,若出现该事项由竞得 (略) 理并达到环保要求。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凡在我市已经办理数字证书认证,按照要求足额缴纳保证金的申请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网上挂牌竞买活动。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三、出让信息获取方式
竞买申请人须准备相关有效证件,到淄博市公 (略) 受理大厅现场办理或网上办理数字证书后,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并参与竞买(已办理数字证书的竞买人可直接登录系统使用)。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实行网上交易。竞买申请人可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 )查询下载出让文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风险提示:(一)竞得人通过挂牌方式取得采矿权并签订《采矿权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后,必须依照采矿登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到 (略) 门办理安全生产审批、环境保护、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等采矿登记前置手续,然后到自 (略) 门办理《采矿许可证》。(二)竞得人必须按照批准的开采设计方案进行采矿活动,有效保护矿山环境,合理利用资源,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爆炸物品管理、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缴纳国家规定有关税费。(三)违约责任:逾期不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和办理采矿许可证的,视为自动放弃采矿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定金(成交价款的20%)上缴市财政,3年内不得参与采矿权招拍挂公开出让活动,淄博市自然 (略) 有权对该采矿权进行重新出让。本次挂牌出让的是相应矿区的采矿权,因其他原因无法进场开采的,责任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承担。
四、竞买申请及保证金缴纳
申请人须在2021年3月12日00时至2021年4月23日16时0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足额缴纳保证金。缴纳保证金按照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保证金 (略) 是由网上交易系统随机自动生成唯 (略) ,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16时00分。保证金汇入中国 (略) 淄博西城支行,因银行保证金系统到账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竞买保证金缴款时间适当提前。
五、网上报价时间
网上开始报价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00时,报价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5日9时00分。
六、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采矿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由系统自动确定竞得人。竞得人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凭竞得证明及相关资料到淄博市土地储备与统 (略) ( (略) (略) )进行资格后审,经审核无误后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等法律文书。规定时间内未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后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人资格。
七、成交价款的支付
挂牌成交确认后,保证金由市公 (略) 予以划转或退还。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在接到成交确认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该保证金划转至淄博市土地储备与统 (略) 帐户(户名:淄博市土地储备与统 (略) ;开户银行: (略) 淄 (略) ;账号: *** *** ),利息原渠道退还;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
成交 (略) 分,在签订《国有采矿权出让合同》后三十日内缴清。
竞得人不能按约定时限缴纳成交价款时,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八、联系方式
淄博市土地储备与统 (略) 联系人:杜女士联系电话: 0533- ***
淄博市公 (略) 联系人:马 飞、王晓旭联系电话: 0533- ***
数字证书单位联系人:山东省数字 (略) 联系电话: ***
数字证书单位联系人:中 (略) (略) 联系电话:0531- ***
淄博市自然 (略) 淄博市公 (略)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