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航空传感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53-*(行政审批窗口)
通讯地址:湾沚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邮 编:*
项目名称:航空传感器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湾沚区北航芜湖通航创新园
建设单位: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北航芜湖通航创新园(租赁芜湖通航创新园6#楼1-2层现有厂房),用地面积1800平方米,总投资10000万元。 (略) 湾沚区发改委备案(湾发改备[2023]353号,项目代码:2310 -*-04-05-*)。主要建设内容:拟购置混料机、注塑机、破碎机、切割机、绕线机等生产设施并配套环保治理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年产传感器20万只、传感器组件50万套。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落实雨污分流制度。间接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循环使用,不外排;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区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大气环境: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原料采用管道输送方式上料;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焊接工序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破碎工序通过设置密闭破碎间,破碎过程设备密闭工作。
3、声环境:建设单位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针对性地分别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强化生产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
4、固体废物:产生的边角料、收集粉尘、切割边角料等属一般固废,经收集后落实综合回用或外售;废活性炭、废机油和废油桶等属危险固废的,经分类规范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