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洛浦县人民政府法律咨询服务项目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8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JMSZB-LPX-2022-CG001
项目名称:洛浦县人民政府法律咨询服务项目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洛浦县人民政府洛浦县人民政府法律咨询服务项目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为洛浦县人民政府、洛浦县人民政府 (略) 或乡镇(街道)提供法律服务,主要包括法律顾问服务、信息公开、合同文本审定、规范性文件审查、乡村振兴专项法律服务等;服务期三年,年服务费预算为170万元。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略) 执业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均可);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 (略) 保部门出具的最少 (略) 保缴纳证明(个人明细表,新成立 (略) ,按实际发生提供)
(3)投标单位的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企业近一年的财务报表, (略) 按实际发生提供);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 )、国家企业信息系统(http:/ *** ) (略) 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略) 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查询有效期为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6)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需要落实的政策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略) );《 (略) 、 (略)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略) );《 (略) 、 (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略)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 (略)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 (略)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8日至2022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符合该招标(采购)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的前提下,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 *** 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8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洛浦县政务服务和公 (略) ( (略) (略) 5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7月08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洛浦县政务服务和公 (略) ( (略) (略) 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专门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 (略) 、工 (略)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略) )的规定(200万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面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 (略) 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 (略) 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洛浦县青年公园北侧
联系方式:0903-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金 (略)
地 址:和 (略) (略) 玉都健身4楼
联系方式:0903-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长勇
电 话:0903-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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