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中共博白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博白县审计局关于印发博白县202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博审委办〔2023〕2号)要求,博白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3月至8月,博白县审计局对博白县财政局具体组织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并延伸了部分县级预算单位,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万元,支出*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面对连续三年来疫情持续多点散发,国内外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不利影响,在县委和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县政协的有效监督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博白县财政部门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和疫情影响,在困难中谋发展,在挑战中求突破,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有效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的财政政策,全面落实“三保”任务,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确保收支平衡,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政府债务风险得到有效防控,较好地完成了县人大批准的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但审计中发现还存在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县级财政管理方面。部分上年结转资金执行率低;年度预算追加不合理,部分追加预算支出进度为零;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未按规定对部门结转资金进行清理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监管不严,违规将财政资金从零余额账户支付到实有资金账户;部分新增债券资金支出进度缓慢。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其绩效方面。未按规定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坐支非税收入;租金收入未按规定申报纳税;部分单位存在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等。
(三)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固定资产未按规定计提折旧;出租国有资产时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超过规定。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博白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计建议:一是深化预算改革,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二是加强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强化依法依规办事意识;三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规范账户管理,严控向实有资金账户转款;五是加大专项资金管理力度,提升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六是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努力提高会计核算水平;七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八是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
五、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
针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博白县财政局积极履行牵头整改责任,组织协调有关预算单位共同研究,及时通报审计查出问题有关情况,并进一步督促落实问题整改。截至2023年11月,除个别问题需要持续整改外,此次审计反映问题已按审计整改要求落实整改并取得成效,具体整改结果由博白县财政局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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