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包范围
黑龙 (略) 2023 (略) 改造项目北安河(十九线-富江桥)污水管道翻建工程项目(道路恢复部分)机械设备租赁公开比选,主要机械设备为70挖掘机、220挖掘机、275挖掘机、75破碎锤、200破碎锤、30装载机、 (略) 机、60t大平板拖车、14t自卸吊等,具体规格型号详见后附清单明细表。
二、租赁要求
1、参选人提供机械设备和操作人员,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服务;
2、租赁物的质量标准:参选人提供的机械必须产权清晰,技术状态完好;租赁物到达使用地点后,双方一次性验收并签字确认,验收时,参选人必须提供租赁设备的真实出场时间和已投入使用年限。
三、合同价款确定与支付
1、合同价款确定
黑龙 (略) 2023 (略) 改造项目北安河(十九线-富江桥)污水管道翻建工程项目(道路恢复部分)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实行固定单价, (略) 场价格进行自主报价,租赁台班或时间最终按照实际发生量结算。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机械设备的使用费+折旧费+安装拆卸费+进出场费+机械设备油费+润滑油+维修+保养+人工+安全设施配备+保险+税金及国家和地方规定应该缴纳的各项费用。
供应商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各供应商情况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增值税税率不低于3%),税金按税务局实际征收额计取,税费由供应商承担。
2、合同价款的支付
采购人按已完成产值的70%拨付分包价款,竣工验收合格或交付使用后按结算金额支付剩余工程款。
注:参选人承诺在发包人款项拨付不及时的情况下具备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垫付能力,能够满足设备租赁合同要求。
本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实行固定单价, (略) 场价格进行自主报价,租赁台班或时间最终按照实际发生量单价进行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比选总价。
本工程比选总控制价为*元,比选单价总控制价为*元。
参选人需结合比选总控制价与单价控制价自主报价。
四、项目地点及联系人
所属项目:黑龙 (略) 2023 (略) 改造项目北安河(十九线-富江桥)污水管道翻建工程项目(道路恢复部分)
工程地点:北安河左岸十九线- (略) 段。
五、比选程序
1、参选人参与比选。
参选人比选综合得分由资格符合性审查记录表、商务技术评分表组成,按综合评分确定分包成交候选单位排名顺位。
2、确定承包供应商
按比选排名顺序,第一名成交候选单位确定为黑龙 (略) 2023 (略) 改造项目北安河(十九线-富江桥)污水管道翻建工程项目(道路恢复部分)合作单位。成交候选人单位需在 (略) 公司(公对公转账)服务费用,其中中标金额大于等于六十万元,服务费收取1000元,中标金额小于六十万服务费收取500元。
3、服务费缴纳方式:电汇,于成交后合同签约前 (略) (略) 账户。
单 位 名 称: (略) 乘 (略)
地址:黑龙 (略) 爱民区大庆街 106 号
电话:*
开户银行:哈 (略) 牡丹江分行营业部
账号:*11
(汇款需注明:“服务费”字样和项目名称)
六、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信誉良好,存在异常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与。以信用中国、中国 (略) 、中国 (略) 查询为准。
2、与采购人存在厉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此次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比选。
七、合同的签订
现场比选活动结束后,当场宣布成交候选人。成交人在比选后有义务按双方洽商确定的承包价及付款条件承诺的内容与总包单位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凡是成交合作商无故不签订分包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比选时间及文件领取
领取比选公告及文件时间:
2024年9 月9 日-2024 年 9月 11日,每日上午9:00-下午16:30(节假日除外)。
地 点: (略) (略) ( (略) 爱民区大庆街106号四楼4 (略) (略) 工程科)现场领取比选公告及文件,参选人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 姚辉
联系电话:*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活动同 (略) (略) (略) (略) 微信公众号上同时发布。
十、比选文件要求
1. 参选人需仔细阅读资格符合性审查记录表及商务技术评分表,按比选文件顺序编制目录,加盖公章后胶装并密封(所有比选文件胶装密封并加盖公章)。
2、比选文件递交份数:由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一份、比选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在比选文件封面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装订成册。
十一、比选活动
参选人在递送纸质版比选文件同时,应同步上报电子版文件一份,电子版需加盖电子印章,参选人无电子印章的,可将盖章版纸质比选文件扫描成PDF格式,拷入U盘,随投标文件一并密封,参选文件的电子版应当与纸质版内容一致。
十二、废除比选情况
在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审委员会审查后应做出比选作废的决定:
(一)符合条件的参选人或者对比选文件作实质响应的参选人不满足三家的;
(二)未加盖参选人公章及未经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
(三)参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
(四)载明的比选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比选文件规定期限的;
(五)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六)两份以上比选响应文件内容、格式字距、装订雷同的;
(七)参选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八)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九)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出现串通比选现象的;
(十)参选文件未按要求胶装和密封的;
(十一)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按有关法律、法规、 (略) 相应管理制度应当做出比选作废决定的。
(十二)其它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应当做出比选作废决定的情形。
监督投诉电话:0453-*
比选截止时间: 2024 年 9 月14日上午10:00,截止时间以后不接受任何合作商的比选文件。
地点: (略) 爱民区大庆街106号国投集团1楼招采中心106室
监督投诉电话:0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