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四川省丹棱县安溪河仁美镇防洪治理工程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公示内容 | 公示期 |
四川省丹棱县安溪河仁美镇防洪治理工程 | 丹棱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 四川省丹棱县安溪河仁美镇防洪治理工程竣工环境验收调查表 | 2025年01月02日-2025年02月06日 (20个工作日) |
验收意见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邹老师#
建设地址:四川省丹棱县安溪河仁美镇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文本全本不含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