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三)
工程名称 | 开元创新社区B05地块电梯采购及安装 | 招标阶段 | 设备招标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6、本项目的电梯维保应由投标客梯制造商或投 (略) 作为维保机构,且该维保机构 (略) 质量 (略) 备案。”修改为:“6、本项目的电梯维保应由投标客梯制造商或投 (略) 或其关联企业( (略) 或存在控股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作为维保机构,且该维保机构 (略) 质量 (略) 备案。”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2 电梯的技术要求”-“2.10.1 外观质量要求”中“(2)轿门:采用≥1.2mm 的304 单层板发纹不锈钢材料,不得使用复合板,为自动中分门或旁开门,配置光幕和安全触板双重保护,光幕数不少于150 束光幕保护装置。轿门必须采用原厂产品。”修改为:“(2)轿门:采用≥1.2mm 的304 单层板发纹不锈钢材料,不得使用复合板,为自动中分门或旁开门,配置光幕,光幕数不少于150 束光幕保护装置。轿门必须采用原厂产品。” 三、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2025年01月20日10时45分”修改为“2025年01月23日10时15分”。招标文件中涉及该时间的均作相应修改。 招标文件原内容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以下无正文) | ||||
招标人:厦 (略) (略)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1月7日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 (略)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