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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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文登区世纪大道80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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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 电子元器件生产项目 | 文登区香山北路东、湛江路南、金山路西 | 山东 (略) |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总投资216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购置塑料成型注塑机、抛光机、磨边机、焊机、铣床、车床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年可生产变压器用线圈骨架3200万个。 | (1)大气环境:项目注塑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有效收集通过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原始废气VOCs浓度为50.5mg/m3,经处理后VOCs排放浓度为7.6mg/m3,VOCs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标准要求。 项目加强废气无组织排放管控,厂界监控点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要求,厂界监控点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2)水环境:项目间接冷却水要经水池冷却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综合废水排放口COD、氨氮排放浓度分别为350mg/L、35mg/L,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要求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 (略) 进一步处理。 (3)声环境:本项目厂内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及风机等各类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声压级值约75~80dB(A)。项目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音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根据预测结果,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废含油抹布手套随生活垃圾一起集中收 (略) (略) 进行焚烧处置。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金属丝,产生量约为0.10t/a;废包装物,产生量约为0.01t/a;注塑废料、料柱,产生量约为5.0t/a;收集粉尘,产生量约为0.10t/a;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妥善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处置分别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
2. | (略) 文登区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 (略) 文登区昌阳河治理工程项目 | (略) 文登区张家产镇 | 山东方寸 (略) | 该项目治理段起点为冷家村东参乡路桥,流经冷家村、文石山村、登登口村、张家产村等村庄,终点为圣海路桥,河道治理长度为7.63km。主要建设内容:河道清淤疏浚7.63km,维护加固现状挡土墙1.78km,现状漫水桥改建生产桥6座,新建拦砂坎4座,板涵4座、管涵28处,管理道路5.07km。项目总投资5541.37万元,环保投资105.39万元,占总投资1.9%。 | (1)大气环境:项目落实《 (略) 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要求,加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途经村庄沿路设施工围档,施工场地采取洒水、喷淋抑尘,临时堆土采用覆盖方式,运输车辆、散装物料采取遮盖、密闭等措施并禁止抛撒式装卸;加强清淤管理,清淤河段四周设置围挡,清淤污泥即时清运,并做好妥善处置。强化施工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 (略)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有关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使用符合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2)水环境:施工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基坑废水及混凝土养护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作为场地洒水、洗车用水或绿化用水。各类废水及固体废物禁止进入水体。 (3)声环境:拟建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通过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同时在施工现场设立临时声屏障等装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距居民区较近地段施工时,避免夜间作业。加强施工期的噪声管理,施工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 (略) (略) 进行焚烧处置。清淤淤泥及建筑垃圾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妥善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减少对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不占用基本农田;施工期避开水生生物繁殖期,确保对河流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小程度;施工结束后及时开展生态恢复及绿化工作,减缓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
3. | (略) 文登区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 文登区母猪河倪家产至宋家庄段治理工程项目 | (略) 文登区界石镇 | 山东方寸 (略) | 该项目本次治理段下游起点位于米山水库上游的倪家产村,上游终点位于宋家庄。主要建设内容:河道清淤疏浚8.344km;维修加固现状挡土墙2.61km;拆除重建拦砂坎5座,漫水桥3座;新建消力池1处,箱涵7座,管涵22处;管理道路6.59km;岸坡绿化4.8万m2。项目总投资4803.33万元,环保投资83.56万元,占总投资1.74%。 | (1)大气环境:项目落实《 (略) 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要求,加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途经村庄沿路设施工围档,施工场地采取洒水、喷淋抑尘,临时堆土采用覆盖方式,运输车辆、散装物料采取遮盖、密闭等措施并禁止抛撒式装卸;加强清淤管理,清淤河段四周设置围挡,清淤污泥即时清运,并做好妥善处置。强化施工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 (略)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有关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使用符合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2)水环境:施工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基坑废水及混凝土养护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作为场地洒水、洗车用水或绿化用水。各类废水及固体废物禁止进入水体。 (3)声环境:拟建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通过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同时在施工现场设立临时声屏障等装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距居民区较近地段施工时,避免夜间作业。加强施工期的噪声管理,施工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 (略) (略) 进行焚烧处置。清淤淤泥及建筑垃圾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妥善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减少对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不占用基本农田;施工期避开水生生物繁殖期,确保对河流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小程度;施工结束后及时开展生态恢复及绿化工作,减缓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