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表附件1: (略) 轨道交通2 (略) 物业空间设置情况及预留措施统计表.pdf 披露表附件1: (略) 轨道交通2 (略) 物业空间设置情况及预留措施统计表.pdf 披露表附件4: (略) 轨道交通2号线 (略) 物业空间使用权租赁合同( * ).pdf 披露表附件4: (略) 轨道交通2号线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物业空间租赁合同( * ).pdf招租信息披露申报表 (略) 轨道交通2号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物业空间使用权招租 项目编号:GP-C-ZL- *** ( * ) 信息披露期限: * 日- * 日 标的情况简介:1. (略) 轨道交通2号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物业空间使用权(物业空间: (略) 市轨 (略) 、隧道区间、车辆段、 (略) 、OCC、 (略) 等结构中可用于商业用途的大型空间,包括与其他接口单位合建的商业互连通道等),本次出租标的清单为:(a)物业空间建筑面积约 * 7. * 平方米(即物 (略) 墙体内侧围合的闭合曲线内面积,包含用于商业经营的物业空间、 (略) 地、内部设备设施用房、公共走道等面积),建筑面积为计租面积。最终面积以实际交付为准(双方有异议时,以异议方委托的具有相关资质的第 * 方测绘单位实测数据为准),各物业空间建筑面积误差在正负5%(含5%)以内,租金不予调整;各物业空间建筑面积增减5%以上的,按实际面积计租,并按实际增减比例调整租金。2.本标的物出租人为 (略) 宏源恒盛轨道交通 * 号线 (略) (以下简称: (略) )、 (略) 市宏源永盛轨道交通 * 号线 * 期 (略) (以下简称: (略) )。3.出租标的现状:
(1)物业空间按现状出租,现状已施工完成主体结构并预留水电接入条件(详见《 (略) 轨道交通2 (略) 物业空间设置情况及预留措施统计表》和《 (略) 轨道交通2 (略) 物业空间设置情况及预留措施统计表》,下称:《预留措施表》)(见附件1), (略) 承担物业空间达 (略) 需的其他工程建设、装饰装修及设施设备安装(包含但不限于主业不实施的物业出入口顶盖、外立面装饰、冷却塔、交通导向标识、与市政设施接驳、给排水、强弱电、通风空调、消防设备设施、电扶梯等工程内容的设计、采购、安装施工),并承担其后期维修维护费用。(2)承租人明确知晓租赁标的物暂未办理完成可用于商业 (略) 政许可证,明确知晓签订该租赁合同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并自愿签订租赁合同,由此产生 * 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该合同无效、解除或其他任何 (略) )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不得向出租人主张任何补偿或赔偿责任。标的清单 序号 车站名称 面积 物业空间 建筑面积(㎡) 出入口通道面积 (㎡) 物业空间总面积(㎡) (a b=c) a b c 1 (略) * . * * . * * . * 2 (略) * 9. * * . * * 6. * 3 (略) * . * * . * * . * 4 (略) * . * * . * * . * 5 (略) * * * 6 (略) * .2 0 * .2 合计 * 7. * * . * * 9. * 标的物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 是 ■ 否 标的物资产类型:□居住用房 □商业用房 □闲置土地使用权 备注 标的配套设施情况 水 □ 是 □ 否 □ 未安装 电 □ 是 □ 否 □ 未安装 燃气 □ 是 □ 否 □ 未安装 电话 □ 是 □ 否 □ 未安装 光纤 □ 是 □ 否 □ 未安装 有线电视 □ 是 □ 否 □ 未安装 标的其他情况说明 限制条款
1.承租人应在正式经营前根据相关中国法律, (略) 在地,专为经营管理本项目物业空间而组 (略) (略) (略) (下称: (略) (公司))。出租人将物业空间交付给承租人后,承租人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2.在 (略) 物业空间交付给承租人后,除非出租人、承租人双 (略) (略) 约定或承租人预先取得出租人书面批准,租赁期限内,承租 (略) 物业空间委托 (略) (公司)之外的第 * 方经营或无故终止使用权,也不得将物业空间转租。3.承租人不得以物业空 (略) 担保、抵押等融资活动。4.地铁运营优先(1)承租人明确知晓并同意在实施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条款时优先考虑经营线路的安全高效。出租人保留因政府政策变化、地铁建设运营需要永久或临时(视需要而定)终止、 (略) 分己移交承租人经营的物业空间的权利,承租人应无条件服从并按出租人书面指定的时间内 (略) 地给出租人使用。(2)承租人明确知晓并同意物业空间的经营须配合经营线路的客运服务,避免与经营线路内的任何系统产生冲突、干扰或对乘客造成滋扰等消极影响,并按出租人提出的 (略) 及时、积极、高效解决。(3)承租人明确知晓并同意鉴于地铁的特殊性和公益性,出租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经营线路开展必要的检查、维护、修复、建设、应急疏散、演习、甚至中断经 (略) 运营,因此给承租人的经营带来影响时,承租人不得据此向出租人提出租金调整、租赁期限延长及其它索赔要求。5.承租人对物业空间机电、装修设计和施工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机构负责实施;物业空间应设置物业使用的卫生间、化粪池、垃圾间、驻场服务等物业配套设施;出入口、导向、风亭 (略) 分装修设计风格原则上应与主业协调 * 致,同时做好与市政管线、道路、绿化等的接驳工作。
其他约定
1. (略) 内部装修,但装修不得改变标的物的结构,不得对轨道交通运营造成妨碍或损害,业态规划方案、装修方案须经出租人批准后方可实施,装修的报建、竣工验收手续 (略) 办理,装修费用、办理相关手续的费用 (略) 承担,并确保装修施工的安全及符合环保要求,不得擅自拆改结构及标的物内设施。2.承租人应对 (略) 整体策划和控制, (略) 点价值和特点,突出主题特色。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业态。3.承租人与入驻商户签订的商业合同应明确项目的定位,经营的品牌和入驻商户签订合同中的经营期限等,且必须按照该商业合 (略) 经营;同时承租人对入驻商户有统 * 规划、有序管理、安全谨慎等义务。
4.承租人保证将物业空间仅作为零售业、连锁便利服务、无明火餐饮等商业服务使用,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空间的用途。 5.物业空间的管理须严格遵守《 (略) 市轨道交通条例》、出租人及运营管理单位等有关法律和相关规定,并签订安全协议、安全责任书、联合运营协议等。6.承租人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与租赁相关的费用以标的物的物业空间总面积计算,物业管理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具体由承租人与物业服务机构签订合同约定。7.承租人应安装独立的水表、电表。自交付之日起,物 (略) 需使用的水电费由承租人承担,具体收缴方式由承租人与相关 (略) 协商。8.电子支付系统(1)承租人应在本合同范围内的经营活动(包括入驻商户的经营活动)中开通、使用出租人或其 (略) 方的 (略) 市交通 * 卡通或应用(APP)支付方式,并设置及安装 (略) 市交通 * 卡通或应用(APP)终端机具,对相关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且不收取费用,具体以出租人或提供该项服务的第 * 方 (略) 约定为准。在安装使用其他非现金支付及数字人民币(DC/EP)收单方式时应事前提交技术或安全方案并通过出租人组织的方案审查及有关测试,以书面方式取得出租人同意后方可实施。(2)承租人在 (略) 省内自营或与他人 (略) 经营的项目(包括 (略) 、 (略) 地内)中,优先开通和使用出租人的 (略) 市交通 * 卡通或应用(APP)支付方式,并允许和鼓励出租人设置及安装 (略) 市交通 * 卡通或应用(APP)终端机具,同时对相关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且不收取费用。9.合同期满后,承租人对物业空间的固定装修和对物业空 (略) (略) 有用电、给排水、照明、通风、空调、消防等设备设 (略) 有,不得拆除、毁坏设施、设备或由承租人投入的装修,承租的资产及附属设备、设施承租人以正常使用状态返还出租人。 * .如因轨道交通运营、 (略) 运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需要增加或者减少租赁面积,出租人有权决定使用分配方案,承租人须无条件接受(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商铺)。 * .承租人须完成各物业空间相 (略) 政审批手续办理后方可投入经营。 * .自物业空间交付给承租人之日起,由承租人全权负责物业空间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根 (略) 门或规范要求配置功能用房、专业设施设备、专业管理人员等以满足安全生产、消防、反恐、防疫要求的相关物防技防人防工作。 * .如物业空间交付后但未开展经营活动,承租人应按政府或轨道交通经营单位 (略) 围蔽,确保围挡整洁完整;必要时,承租人还应根据规划 (略) 门要求,确保物业空间的过街功能得以实现。 * .承租人对物业空间商铺或其他使用功能区域的规划或设计,应优先确保轨道交通与周边项目已规划的接口或接驳功能得以实现。 * .由出租人投资建设完成且交付给承租人使用的设施设备,维保合同约定或国家规定的质保范围以外的维修、维护、大修、设备更换等工作及其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 .承租人应根据出租人要求定期提供物业空间内相关经营数据及报表。对承租方资质的要求 承租方性质 ■法人 □自然人 □ 其他组织 □以上都可以 资格条件 报名资格条件详见“报名资料” 对标的使用的特殊规定和要求 环境卫生 承租方负责维护和缴纳相关费用 安全生产 承租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包含解决安全隐患)、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并解决好环境卫生、治安、 (略) 会问题并承担费用。 标的装修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用途限制 1.承租人保证将物业空间仅作为零售业、连锁便利服务、无明火餐饮等使用,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空间的用途。且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及消防、 (略) 门禁止的业态。
2.各物业空间均已通过消防设计审查,后续业态规划应满足消防相关规范要求。1.出租人将 (略) 轨道交通2号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物业空间使用权出租给承租人,并授予承租人负责在经营准备期、租赁期限、租赁范围内的商业资源开发经营、命名及广告资源设置权利。2.商业资源开发经营,出租人授予承租人在经营准备期、租赁期限、租赁经营范围内商业资源的开发使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略) 项目商业资源的规划、建设、经营、维护等。3.命名,出租人授予承租人在经营准备期、租赁期限、租赁经营范围内物业空间的命名权利(名称须经由出租人书面审核批准)。
4.广告资源设置(1)出租人授予承租人在经营准备期、租赁期限、租赁经 (略) 广告资源设置和开发使用权利,包括 (略) 广告媒体形式的规划、广告媒体的推广及管理、维护和发布,发布内容仅限于涉及商户经营产品或商户推广信息。(2)承租人须按各类广告资源总量 * %的比例发布公益广告和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自身信息,并承担公益广告和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自身信息的设计、制作、上下画及人工等成本开支。如遇政府重大宣传活动或特别指示,承租人须无条件按政府的具体要求发布公益宣传广告或指定内容, (略) 门对公益广告或指定内容发布位置有明确要求且不允许变更时,承租人必须无条件提供该位置发布公益广告。 (略) 各类与出租人或轨道交通经营单位相关的宣传、推广、销售、 (略) 为前, (略) 有文案、样稿、样片提交出租人或指定的管理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对租赁方式的要求 租期 □1-2年 □3-5年 ■6- * 年
□ * 年以上(1)本次招租项目租赁期限为 * 年,租赁期限自各物业空间起租日起开始计算。(2)由于不确定因素导致各物业空间无法正常交付的,双方可根据 (略) 协商确定该物业空间的交付日期,该物业空间的租赁期限、计租时间相应顺延,各自然年度租金根据《租金占比表》 (略) (略) 得、并按照对应的自然 (略) 收取。个别物业空间若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不能交付的,该物业空间双方对应的相关权利义务不产生。
经营准备期为9个月,自各物业空间交付日起计算。经营准备期是指用 (略) 物业空间后续工程建设、装饰装修、设备设施安装, (略) 政审批手续办理和经营筹备的时间。经营准备期内不计算租金,但须按规定承担经营准备期内的水费、电费、物管费和设备等因承租人使用而产生的 * 切费用。租金挂牌价 * 年: * . * 万元(以最终成交价签订合同) 招租底价为该6个物业空间本次预计计租期( * 年度)共 * 年的评估租金之和,租金从 * 年度起至租赁期限结束,在上 * 年度基础上每年递增5%。(评估租金汇总表及租金占比表见《附件2》) 租金付款方式 □ * 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其他:1.租金收取:采取预收方式,按年收取。
2.第 * 租赁年度租金的收取:承租人须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缴纳第 * 租赁年度租金。
3.第 * 租赁年度及后续租金的收取:承租人须在该物业空间的第 * 租赁年度开始时前 * 日内将第 * 租赁年度租金转账至出租人指定账户,后续各租赁年度租金的收取依此类推。
4.租金的计算方式:
该物业空间年度租金=(该物业空间自然年度租金÷ * ×该物业空间自然年度实际计租天数) (该物业空间下 * 自然年度租金÷ * ×该物业空间下 * 自然年度实际计租天数)。租赁押金 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首年租金的 * %(以元为单位取整) 承租人应在合同签 (略) 银转账等方式至出租人指定账户。在承租人无违约及按合 (略) 有费用的前提下,出租人在租赁期满后如数退还履约保证金,但不支付利息。 (略) 收取的履约保证金按照 (略) 分配,其中, (略) 占比 * . * %, (略) 占比6. * %。 交易保证金 * 万元 如进入竞价程序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为报名时交纳且交纳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日 * : * 前( (略) 到帐时间为准)。本所有权从承租方交易的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应承 (略) 的交易服务费用。 其他 1、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方式,价高者得;2、若只有 * 家符合条件的报名方,经招租方审核并确认其承租资格后,报名方即为最终承租方,并按挂牌价签订合同。 报名资料:1.意向承租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执行标准:意向承租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意向承租人 (略) 经营项目管理经验且经营业绩良好,具备以下条件之 * :(1)截止 * 日,在国内经营的地 (略) 经营项目(不含车库、仓储、物流)不少于1个,且总经营面积不少于 * 0平方米;(2)截止 * 日,在国 (略) 经营项目(不含车库、仓储、物流)不少于2个,且总经营面积不少于 * 0平方米。(执行标准:意向承租人提供相应合同或相关业主证明材料,自营项目的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3.企业在 * 年、 * 年、 * 年中任 (略) 经营项目(不含车库、仓储、物流)的营业收入不少于 * 万元人民币(执行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营业收入发票证明等)。4.意向承租 (略) (略) 门通报停止 (略) 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执行标准:意向承租人出具承诺书)。5.意向承租人 (略) 为记录:须保证企业及法人信用良好,无严重违法、失信、拖欠租金现象, * 年无不良履约记录(执行标准:意向承租人出具承诺书)。6.愿意且有能力承担 (略) 投资及 (略) 政审批手续办理(执行标准:意向承租人出具承诺书)。7.意向承租人须承诺按出租人提供的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执行标准:意向承租人出具承诺书)。8.意向承租人明确知晓本项目租金计算规则,明确知晓本项目成交价非 (略) 价(执行标准:意向承租人出具承诺书)。9.意向承租人须按标的物权属与出租人( (略) 、 (略) )分别签订租赁合同,并承诺在租赁期内,若承租人无故终止任意 * 份租赁 (略) 任 * 租赁合同项下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出租人( (略) 、 (略) )均有权终止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 (略) 承担(执行标准:意向承租人出具承诺书)。 * .意向报名登记表。 * .保证金须知。(注:①第9条意向承租人出具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②其他要求意向承租人出具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承租方按照《 (略) 阳 (略) 服务费标准》 (略) 交纳交易服务费。 1.确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 * 方或双方不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的, (略) 有权向拒签方或违约方收取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用。2.承租人须在招租完成后及时与出租人签订合同,因承租人原因导致成交后 * 日内未完成合同签订的,出租人将取消其承租资格,其交易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承租人还 (略) 分予以赔偿。合同文本详见《附件4》。3.本次招 (略) 踏勘。4.本次不接受联合体竞租。5.出租人在招租过程中有权对意向承租人的实力、信誉及竞租提供的 (略) 核实,如发现意向承租人在竞租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 经查实,取消其竞租、承租资格,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A.不变更信息披露条件,延长 * 个工作日信息披露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B.变更信息披露条件,重新信息披露。 ( )C.终止信息披露。 标的物信息披露申报人声明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出租 (略) (略) 招租信息发布和组织实施交易,并承诺:
1、 (略) 填写的内 (略) 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规范性承担责任; (略) ,信息公告期间,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 (略) 进行报名求租登记,并查阅招租标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2、 (略) 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认可, (略) 按照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3、挂牌后,不随意变动 (略) 发布信息;
4、 (略) , (略) 与承租方接触或协商标的租赁事宜。 5、所申请信息披露招租的标的物未涉诉、非违章建筑。保证金缴纳账号 开户名: (略) 阳 (略)
(略) : (略) (略) (略)
账号: *** 附注: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参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交易保 (略)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标的的详细资料;
(2)有权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
(3)有权要 (略) 实地考察或详细勘察。
同时意向承租方负有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略) 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2)对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业机密保密。项目联系人:王欣怡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