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废弃尾矿清洁高效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其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废弃尾矿清洁高效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循环经济 (略) 原 (略) 内
建设内容:建设1条尾矿微粉生产线,主要为原料车间、生产车间、成品仓库等主体工程和危废暂存等环保工程,设计年生产尾矿微粉(略)t/a。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23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略)
邮箱:*@*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