颐嘉经纬商场第三方试验检测项目已具备比价条件,采 (略) (略) ,建设资金自筹。现委托 (略) (代建人)对该项目进行比价,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略) 金 (略) 北、 (略) 东。项目宗地面积*.66㎡,拟建总建筑面积*.64㎡,地下一层层高5.9m,地下二层层高5.5米m。项目南 (略) 轨道交通5号线,西 (略) 轨道交通7号线,依据《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CJJ/T202-2013》要求,实施本工程对地铁的安全防护等级为特级。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比价范围:颐嘉经纬商场第三方试验检测项目,具体包含第三方主体沉降观测、主体常规检测、见证取样(包含防水)、功能性检测、植筋拉拔检测、节能材料及节能现场检测、材料放射性检测、安装材料检测、室内环境检测、防雷检测、节能系统评定。
2.2服务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待全部检验完毕并提交全部检验报告,且检验费结清之日起终止。每项检测具体开始日期以委托方书面通知为准。
2.3质量要求:合格,所有报告满足主管部门的竣工审批或备案要求全部工作,同时出具相关成果文件,检测成果(检测报告和检测内容包括中间检测报告)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种技术规范、标准要求。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供应商须具备中国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计量认证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相应计量认证证书(CMA),具备以下两项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属地)住建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资质须包括测绘资质或勘察类工程测量资质;具备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资质;
(2)供应商须具有气象局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级及以上资质。
3.3供应商须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注:比价项目的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完工日期在2019年01月01日至比价申请截止时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项合同金额为 10 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试验检测项目。
3.4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证书,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在职正式员工,与供应商签订了劳动合同;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的12个月内,供应商已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
3.5 供应商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价申请。
3.7 供应商须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并提供相关主体(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中国执行 (略) (http://**)”或“信用中国(http://**.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查询日期在比价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有失信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比价申请。
3.8本次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比价申请。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公告发布前已完成注册审核的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报名、报价。
4.2初次注册的供应商, (略) 成为合作伙伴,具体流程如下:
4.2.1供 (略) (SRM)网站(http://**-link.com)注册用户,获得账号及密码;
4.2.2供应商获取账号及密码后,在平台上向业主发出成为合作伙伴的申请。
4.2.3发出合作伙伴申请后,*@*zmetro.cn,并电话通知采购人(联系电话:0371-*),经采购人复核通过后成为合作伙伴。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授权 (略) 服务中心下载);
(3)承诺函扫描件( (略) 服务中心下载);
具体 (略) 服务中心中下载《操作手册》, (略) 服务热线400-116-0808。
4.3成为合作伙伴后,供 (略) http://**-link.com,在“销售-供应商报价”页面点击单据进行参与, (略) 上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5月30日至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7日09时30分。供应商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在 (略) (略) 填写项目含税总价并上传响应文件。
注:上传的响应文件包含响应文件PDF版。响应文件PDF版应为供应商按“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编写,按要求签字盖章,并进行扫描后生成。供应商应按《操作手册》的规定上传响应文件电子版,如果响应文件电子版不区分商务、技术,则只用将文件上传至商务附件中即可。
5. (略) 线上报价与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保持一致,报价均为含税价格。否则,供应商的递交申请将被否决。
5.3逾期未上传响应文件或未提报项目报价,视为供应商放弃参与本项目。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启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参加开启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网(http://**)、 (略) (略) (http://**-link.com)。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地址: (略) 郑东新区康宁街100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1-*
代建人: (略)
地址: (略) 郑东新区康宁街96号亚新广场
联系人:杨女士
监督单位:
(略)
地址: (略) 郑东新区康宁街96号亚新广场
电话:0371-*
(略) 纪检监察部
地址: (略) 郑东新区康宁街100号
电话:0371-*,*
传真:/
邮箱:*@*63.com
(略) 技术服务热线:400-116-0808
注:以上 (略) 该项目公告附件中下载。
(略) (略)
2024年5月30日